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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优化临停机制、涨跌幅20%

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优化临停机制、涨跌幅20%

第一财经网

原标题: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优化临停机制、涨跌幅20%

4月27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集中规定创业板改革后的差异性交易机制安排。

《交易特别规定》指出,完善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提高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价格发现效率,一是增加新股不设涨跌幅天数,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交易特别规定》明确,放宽创业板股票涨跌幅至20%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为20%。

《交易特别规定》称,增加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强化对拉抬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的防控,防范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和持续过度炒作,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完善交易机制,切实保障市场平稳运行,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规则定位

《交易特别规定》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特别规定,集中规定创业板改革后的差异性交易机制安排。从效力层级上看,《交易特别规定》与本所《交易规则》同属于交易所基础性业务规则,《交易特别规定》与《交易规则》不一致的,优先适用《交易特别规定》,《交易特别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交易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二、基本思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化导向的交易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交易特别规定》的起草遵循以下思路:一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充分借鉴科创板改革经验,完善创业板基础性交易制度,推进关键制度创新,进一步提升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二是坚持增量改革与存量优化相结合,充分考虑现有市场基础和投资者特征,注重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平衡性,避免对现有存量市场产生影响,确保总体交易平稳,防控系统风险。三是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立足创业板改革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存量市场改革经验,为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三、规则内容

《交易特别规定》共计六章32条,具体包括总则、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交易公开信息、其他交易事项及附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完善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提高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价格发现效率,一是增加新股不设涨跌幅天数,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二是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

(二)放宽创业板股票涨跌幅至20%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为20%。

(三)实施盘后定价交易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机制,在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以满足投资者按照收盘价成交的交易需求。

(四)增加连续竞价期间“价格笼子”强化对拉抬打压等异常交易行为的防控,防范股票出现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和持续过度炒作,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

(五)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为减少拉抬打压和大额封涨跌停等异常交易行为、抑制股票短期炒作,设置单笔申报数量上限,即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5万股。同时,保留现行创业板每笔最低申报数量为100股的制度安排,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

(六)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根据创业板股票涨跌幅度变化,调整交易信息披露指标和阈值。具体包括,一是修改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阈值,将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7%调整为涨跌幅±15%、价格振幅由15%调整为30%、换手率指标由20%调整为30%;二是修改交易异常波动指标,将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调整为±30%,取消其他异动指标;三是增加严重异常波动指标,即连续10个交易日内3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连续1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连续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七)优化两融交易机制为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改变“单边市”问题,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

(八)新增股票特殊标识一是对未盈利、存在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新增特殊标识;二是为提示投资者防范新股价格波动风险,对上市初期新股进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