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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怎么做好信息披露?《2020年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测评报告》给出三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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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创业板公司怎么做好信息披露?《2020年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测评报告》给出三个办法

自2020年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以及并购重组的申请,此举意味着首批创业板注册制公司即将上市。创业板注册制的推行或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风险因素,同时也对上市企业信息披露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6月24日,《2020年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测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报告发布之前,为了支持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实施,在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的指导下,由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飞笛科技、21世纪资本研究院和南财AI新闻实验室联合推出了“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测评体系”,对创业板803家上市公司(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3月31)的信息披露质量从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公平性和合规性等五个维度进行了综合评估。

报告显示,测评为A类的企业133家,B类219家,C类349家,D类为102家。

针对部分企业排名较低,报告认为,从测评结果来看创业板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

第一,应当建立更加量化和全面的第三方信息披露测评体系。

创业板的信息披露质量测评体系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存在测评方法较为单一、数据来源不清晰的问题。

报告采用了负面评分的方式,尽可能采用客观指标进行评估,结合合理的统计方法,初步形成了一套稳健的测评方法,可作为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评估的有价值参考。未来建议进一步探索内部和外部数据相结合、主观与客观方法并用的方法,形成一套更加全面客观的评估方法论。

第二,应当重视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异质性特征,即行业差异、区域差异和规模差异等。

异质性特征的存在会对注册制的实施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有必要深入分析信息披露异质性存在的原因,并结合注册制的制度安排,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机制,例如退市制度等。

第三,需重视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之间的关系,管控投资风险。创业板放宽股价波动的限制,但这可能会导致股价波动与信息披露之间的异常关系,从而对投资者形成潜在风险。本次评估将该维度列入,将“硬约束”转化为“软约束”,能够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提供有效的风险提示,促进创业板市场活跃度的健康发展。

德勤中国全国上巿业务组中国A股资本巿场华南区合伙人黄玥认为,“未来创业板的注册制将强调企业基本要360度无死角的披露信息。在信息披露上,我认为,首先要完整、透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信披也应考虑怎样运用广大投资者可以理解的语言来披露,加强信息披露的可理解性。”

相关阅读:《2020年创业板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测评报告》全文

(作者:庞华玮编辑:李新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