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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改革规则落地 注册制改革加速

在科创板开板满一周年的日子,我国资本市场注册制改革再次吹响前进的号角。

证监会、深交所6月12日一同发布了征求意见后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6月15日起,深交所将开始受理创业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这标志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从此进入实操阶段。

分析人士认为,注册制改革是A股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规则落地,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稳步实行注册制打下坚实基础。

  优化发行条件提升融资效率

创业板改革规则齐备,只待发令枪响。

6月12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首发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再融资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深交所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相关业务规则及配套安排,共计8项主要业务规则及18项配套细则、指引和通知。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目的在于增强资本市场对创新创业企业的服务功能,提升股权融资比重,更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稳妥推进,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充分借鉴了开板已满1年的科创板注册制试点的经验做法。其中,《首发办法》在体例架构、发行条件、注册程序、监督管理等主要方面与科创板规则基本保持一致。

围绕“提升融资效率”这一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落脚点,试点注册制后,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发行条件都将精简,企业负担将极大减轻。其中,针对首次上市发行,《首发办法》明确将发行条件中可以由投资者判断的事项转化为更加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对注册程序作出制度安排,实现受理和审核全流程电子化和全流程公开,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核透明度。

同时,再融资上市审核和注册程序也进一步优化,其中,深交所审核期限为两个月,证监会注册期限为15个工作日。针对“小额快速”融资设置了简易程序,交易所在两个工作日内受理,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证监会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注册的决定。

从首发到再融资,注册制的市场定价机制增加了企业IPO的动力。华兴资本集团董事长包凡认为,创业板改革切实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利于企业、尤其是新经济企业更为高效、便利、快捷地获得资本支持,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释放市场活力。

  强调更严格的信息披露

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上市企业必须充分、及时、全面地披露经营信息,让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作出投资决策。如何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此次创业板改革中颇受关注的议题。从规则看,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依旧强调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

《首发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发行人等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强调发行人必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论规则是否明确规定,凡是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都必须充分披露。

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是,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下简称“三创四新”)深度融合。

那么,上市公司的“三创四新”成色如何?投资者又应如何鉴定?针对“三创四新”,《首发办法》从信息披露入手,明确了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差异化信息披露规则,规定其应当充分披露自身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业务模式、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分析、发展战略等情况,精准清晰充分地向投资者揭示各种风险,供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

在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建立了严格、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要求的同时,《持续监管办法》还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成长型创新创业的特点,强化了行业定位、风险因素等信息的披露,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并突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信息披露责任。

此外,记者从深交所了解到,深交所将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督促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提高发行人等市场主体的信息披露质量。

  持续监管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在既严格又包容的注册制下,注册制为打造上市公司高质量体系提供了制度基础。此次发布的《持续监管办法》将建立健全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制度,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行为,为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保驾护航。

《首发办法》还强化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强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显著提升违法违规成本,有效防控各种风险,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随着优劣企业间的差距拉大,投资者不能再“闭着眼睛打新股”。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教授田轩认为,由于注册制下新股的发行和定价更加市场化,注册制实际上把上市公司进出股市的决定权交给了市场,可以疏通IPO的堰塞湖,同时,更加灵活的退市制度也能够疏通资本市场出口。此外,随着市场资金和上市企业数量趋于平衡,无风险的“打新”将不复存在,新股真实价值回归,由此导致企业之间的分化加大。

此外,开源证券研究所所长孙金钜认为,对于不同的资本市场参与者来说,需要尽快适应创业板改革的新变化。对企业来说,创业板实行注册制有利于帮助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型企业融资和发展;对于投资者来说,注册制下创业板运行更为市场化,一些重大制度的变革也会带来新的投资机会。而对于券商等中介机构,市场化的询价机制将倒逼投行提高发行定价能力,上市公司供给的增加将考验券商研究所对股票的研究和筛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