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荣是微信商家,但她卖的产品是特价——男士产品。小荣没想到,一次送货后,奔驰里的买家安某以讲解产品为借口,把小荣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被安某暴打后,小荣被强奸。
对于这一切,安某的辩护人表示,小荣在介绍产品时的露骨言论让安某心虚。这样一想,肖荣就默许了。
近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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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让对方讲解产品实施强奸
安某,湖南新化人,平时从事商业经营。他和小荣是2019年10月在Momo的平台上认识的。在他们微信聊天的过程中,安某了解到小荣平时是做微信生意的,主要在微信朋友圈卖男士产品。
同年11月12日,也就是事发当天,安某两次通过微信邀请小荣外出。第一次,安某约小荣出去吃饭,小荣拒绝了。当日20时许,喝了酒的安某再次邀请小荣在益阳市资阳区达汗紫江城停车场附近见面,称想让小荣购买男士用品。
小荣以为安某真的想买她的产品,就答应了。小荣和丈夫打了招呼,马上出去了。当晚21时40分左右,当小荣的丈夫赶到紫江城小区找小荣时,妻子不仅受伤,还说买家强奸了她。
最后一个小时左右发生了什么?
原来,小荣到达约定地点时,安某正坐在自己的奔驰轿车里等待。小荣从窗外把男士用品交给安某,安某却让小荣上车,介绍产品给他。于是,小荣坐了安某驾驶的奔驰轿车,坐在副驾驶位上向安某介绍产品。
这时,事情开始发展到小荣无法控制的地步。安某将车开到大韩子河附近的一条偏僻道路,意图实施强奸。
判决书显示,安某跳到小荣身上强奸小荣,小荣激烈反抗。小荣用手又推又踢,咬了安某一口。
安某被咬后,咬了小荣的背,打了小荣几巴掌。斗争中,肖荣打开车门,滚下了车。然而,安某迅速下车,殴打小荣,并强迫小荣上车。小荣被迫与安某发生性关系。
经鉴定,小荣的右脸、右额脸、左颊脸等多处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轻微。
2019年12月25日,安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辩护人提出被害人言语淫秽,法院:不存在过错
安的辩护人曾指出,是小荣在介绍男性文章时的猥亵行为,诱使安某犯罪,小荣是引发事件的过错方。甚至小荣的一些做法让安某误以为小荣默许了他发生性关系,小荣在强奸案中起到了积极作用。
肖荣在调查机关陈述,“他威胁说,如果我再反抗,就杀了我全家。因为我被他打了,所以我害怕,所以我不得不服从,因为我被他吓到了,我想尽快结束它
逃命。”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没有证据证实小容在介绍产品时语言淫秽,小容上车介绍产品是应安某的要求,且向客户介绍产品是她的职业要求,小容对事件的引发不存在过错。小容在反抗不成又孤立无援的情况下的做法,是迫不得已,意在早点结束早点逃命,小容对强奸既遂也不存在过错。一审以安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一审判决后,安某提起上诉。“安某一直从事企业经营,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安某从宽处罚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有利于避免群体性纠纷,请求二审从轻处罚。”
在案件二审期间,安某的家属向小容代为支付赔偿款,小容表示对安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法院对安某适用缓刑
益阳中院基于被害人出具书面材料,表示对安某的行为予以谅解,二审判决安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长沙报道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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