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 政府担保 财政贴息 推动发展
—正定县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就业、帮助群众创业、创新拓展有效创业的决策部署,正定县就业服务中心做好政府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申请商业担保贷款的条件如下:
经办机构
正定县就业服务中心
贷款对象
1.个体企业家。自主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军队转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人员)、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上商户、已建档贫困人口等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应无其他贷款。
2.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合伙企业应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合伙协议。
3.小微企业。当年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新招聘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员工总数的25%(100人以上企业的15%),与新招聘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贷款金额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人均不超过15万元、最高不超过90万元的总额确定。
对毕业5年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对毕业5年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共同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所有合伙人均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人均不能超过20万元,最高总额不能超过1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合法借款人,根据企业实际从业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
个人发放的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批准,借款人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展期内贷款不贴现。
给予小微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批准,贷款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一年,展期内贷款不贴现。
贷款利率
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2年(第一年、第二年)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办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将在贷款合同签订之日给予贷款优惠利率50%的贴息。对展期和逾期的业务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
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款到期
担保方式
1、自然人反担保。反担保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人为有偿付能力的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应当提供两名反担保人。
2.房地产抵押反担保。
3.质押反担保。借款人可以使用自然人或企业拥有的银行存单作为质押反担保。
提交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反担保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