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印发实施。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企业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人均额度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为了促进大众创业和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被调整为商业担保贷款政策。结合我省实际,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贵州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据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条件的企业家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办理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补贴,支持个体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下列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和转业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大学毕业生(包括大学生村官和归国留学生);解决产能过剩企业的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的农民工;网络商家;建档立卡扶贫。上述群体中的妇女被纳入关键支持的范围。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当年新招录的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现有在职员工30%(100人以上企业15%)的小微企业(不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商)。
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合资企业或有组织的合资企业借款人发放的商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人均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经办银行应根据企业实际从业人数合理确定业务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经经办银行批准,贷款可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一年(展期内贷款不贴现)。
根据《办法(试行)》的规定,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的创业启动资金、营运资金周转、技术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证券和从事股权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目的。
创业担保贷款优先支持我省大数据、大健康、现代山地高效农业、文化旅游、新型建材等五大新兴产业的创业项目,以及具有脱贫攻坚和“三变”创业项目的产业项目。
创业担保贷款对象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资格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资格证书。借款人一次只能向一家经办银行申请一笔业务担保贷款。
扩展阅读:
申请商业担保贷款的条件:
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当地居住时间满足一定年限;持有有效证件及相关有效证件;从事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有可持续性和良好的预期回报
营业时间满足一定年限;小微企业标准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并提供相关证照;提供新招聘人员聘用岗位的真实性确认材料;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金;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新招聘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实际工作三个月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无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接受经办银行的信贷结算监管和担保机构的贷后监管;经办部门和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者董尧)(贵州都市报全媒体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