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军队转业退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归国留学生)、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上商户、自主办卡贫困人口、农村个体户。
2020年12月31日前,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使用贷款购车进行租赁经营的个人,使用贷款购车的专职驾驶员加入网约车平台(平台需为专职驾驶员提供“双证”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出租车、网约车公司或其子公司纳入贷款范围。
贷款条件:
1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合伙经营的人员;
2.属于创业贷款支持的10类对象范围,不在其他单位或企业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3.工商登记注册地在曲靖市,有正常经营的经营主体;
(2020年12月31日前,贷款购车的个人专门用于租赁经营,贷款购车并加入网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可不受此条件限制。)
4.个人、配偶和担保人的银行信用记录符合贷款要求;
5.保证人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或在国有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职工。他是否有担保能力由银行评估;
未提供保证人的,经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批准,借款人可以将其个人合法房产、证券抵押或质押作为担保方式;
6.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本人及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贷款种类: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额度:
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最高额度不超过110万元。
贷款期限:
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
富源、宣威、会泽、罗平、师宗5个县(市)的贷款利率不超过LPR+250BP;麒麟、经开区、沾益、马龙、陆良个县(区)的贷款利率不超过LPR+150BP。
贴息政策:
2020年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三年全额贴息,逾期和展期贷款不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还款方式:
“贷免补”创业小额贷款分期偿还,借款合同签订后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也可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个人启动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
对于还款积极、促进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可继续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贴息政策支持,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贷款用途:
只能用于与创业活动、企业经营有关支出。
承办部门:
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就业中心、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