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新政策?
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启动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实施四川省青年创业促进计划,对考核合格的创业青年发放3-10万元免息保底启动资金贷款
失业人员可以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职创业,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特殊教育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职业教育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近日,四川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一系列促进创业就业的新举措。昨天,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进行解读。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根据《意见》,小额担保贷款将调整为启动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此外,四川省还将实施四川省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为通过项目评估的创业者提供3-10万元免息无担保启动资金贷款。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为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意见》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该贷款专门面向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重点就业群体和困难群众。最高贷款额度为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针对不同人群,统一调整为10万元。
此外,四川省还将实施四川省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为通过项目评估的创业者提供3-10万元免息无担保启动资金贷款,并与专家导师一对一匹配,帮助其创业。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也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在开办期间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最长不超过6个月。
为了调动科研人员自主创业的积极性,还配套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意见》规定,财政资金支持的试点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以离职创业,并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而且,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企业家依法享有参与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等权益。
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范围扩大到技工院校
去年,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比如明确大学生符合条件的给予1万元补贴。根据本次发布的《意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班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也就是说,四川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已经延伸到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的职业教育毕业生。
此外,根据四川省去年出台的政策,城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均享受800元起的求职补贴。《意见》显示,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也就是说,这项补贴的范围已经扩大到包括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