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专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办法》号文件(长科发〔2018〕24号)精神,现就2018年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有关事项进行说明。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鉴定对象、申报条件、鉴定程序详见《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填写《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请表》(见附件1附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并在装订材料背面标注单位和申请人名称,一式五份,其中一份申请材料的附件采用彩色打印。提交材料时,提供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电子文件和原始证明材料,以备核对。
2.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和园区科技部门向长沙市科技局推荐。
3、个人、单位和推荐部门应认真核实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截止日期
2018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1楼长沙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和技术市场处(科技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