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com月18日讯(记者高亚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鼓励和支持海归下乡创业创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发展。跨界融合加快农业“新六产”发展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海归下乡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应明确支持对象,包括已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的人员。重点扶持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销售渠道的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有意愿、有能力下乡的城市科技人员。在国家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的试点地区,优先支持返乡人员。
重点发展规模养殖业、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等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干燥、贮藏、保鲜、净化、分级包装等农产品初加工产业,农机作业服务,农资配送、病虫害防治、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咨询、农业废弃物处理等生产性服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保健养老,中央厨房和农村
实施创业补贴政策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最低可领1.2万元补贴
《意见》明确,对返乡下乡自主创业创新,首次取得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正常,在创办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将按规定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月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足额缴纳四个月以上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根据申请补贴时创造的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一次性创业岗位发展补贴2000元;对招用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将根据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
建立开放式服务窗口
加强创业园区(基地)建设,探索“一区多园”发展模式,依托现有农民工创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休闲农业园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文化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科技孵化基地,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养殖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支持中、高中和大企业采取创造空间、创新工厂的模式,创建一批起步阶段以种子培育为主的孵化器(基地),其中有条件的孵化器(基地)可对返乡创业人员给予租金减免,鼓励和吸引更多返乡创业人员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