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杨一静)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号文,明确提出到2025年,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超过100万人,农业重点县行政村基本实现全覆盖。
《通知》提出加强政策支持。在金融政策支持方面,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企业、壮大产业。允许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培训基地建设。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将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已入驻创业示范基地、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培训基地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可对厂房租金等相关费用给予一定的减免。
金融政策支持方面,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大力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创新创业。引导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的项目。推广“互联网加返乡创业信贷”等农村贷款融资模式。
同时,加大对创业用地的支持力度,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化改革,支持农村闲置宅基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村库嘎集等综合整治。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复垦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创新创业。允许在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探索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支持乡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创办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
此外,在人才政策支持方面,《通知》提出允许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价格投资农村创新创业企业,将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及其所需人才纳入地方政府人才引进政策奖励和住房补贴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居住的,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增加优质教育和住房供给。
新京报记者杨一静
编辑张校对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