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0年3月10日,雨城区公安局接到李某某报案,称其于2020年2月通过“一队”交友平台开始认识一名自称王某某的男子。后两人交谈时,该男子称自己在深圳证券公司工作,有证券内幕消息。在王某某的引导下,受害人登录http ://zhashxxxxxx.com进行账号注册。3月8日以来,被害人多次向王某某提供的公司账户转账115万元用于股票交易投资。3月10日晚,他发现用于股票交易的平台无法开通,怀疑被诈骗,立即报案。
警方提醒
年轻人喜欢在社交媒体上交友聊天,但凡事都要留心眼,不要轻易结交陌生网友。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在和网友的聊天中,但凡涉及转账、刷单兼职的内容,切勿轻信。
案例二
2020年9月,名山区居民刘被一自称某镇书记的人加到微信上,以因私事急需用钱为由,要求刘将钱转到指定账户。刘转账10万元后被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
1、如遇到自称领导、熟人通过短信、微信、QQ等社交软件添加好友,并要求转账汇款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务必向领导、熟人致电或当面求证核实真伪。
2、在交流中可以通过问答的方式向对方询问相关的人及事,或者故意向对方传达错误信息,诱导对方露出马脚,以此来辨别对方身份的真伪。
案例三
10月初,家住荥经县的陈女士通过“镇爱”认识了一位网友。在对方“高富帅”的包装和甜言蜜语下,陈女士沦陷了。10月中旬,该网友告诉陈女士,她在赌博网站后台管理,知道漏洞,可以快速赚大钱,并委托陈女士帮忙下注。陈女士用网友提供的账号登录网站时,发现有“20万”的余额。然后,陈女士按照网友的要求下注。几分钟后显示“22万”。看到赚钱的方式如此简单快捷,陈女士“暖心”了。在网友的“鼓励”下,她尝试在赌博中注册并按照客服要求转账1000元,并在网友的指导下进行投注。让1000元变成10000元,陈女士尝试取现成功。现在,她完全相信网友。为了尽快赚到两人“结婚”的费用,她看了看
投入了30万,并且很快显示获利10万,激动的她马上要求提现,结果客服提示有违规操作的问题,要求陈女士缴纳“保证金”等,在陈女士先后缴纳20余万后,还是无法提现,这才知道上当受骗了,而那名“贴心”的网友也消失不见了。●警方提醒
网恋需谨慎,要验证真实身份、不要轻易投入感情,需要投入资金的时候更要谨慎,此类交友鼓动你投资、参与博彩或者骗取借款用于支付生活费、医药费等,就是借着恋爱之名实施诈骗。
案例四

9月11日下午,一面锦旗送到汉源县公安局九襄派出所值班大厅内。“要不是你们帮忙,我的1万元就被骗了啊。”报警人郝女士感激地说道。
家住汉源县九襄镇的郝女士到派出所报警,称她在网上购买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准备退货。在操作退货过程时,她接到一陌生电话,自称是其购买货物的商家,因质量问题要给予她多倍赔偿,但需要郝女士提供身份信息、银行卡号、银行密码。没有丝毫怀疑,郝女士向对方提供了相关信息,紧接着,她的手机接连发来验证码。等了一个小时,仍未收到对方的赔偿,郝女士心知不妙,立即赶到九襄派出所报案。
民警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为郝女士修改网上支付密码,并帮助她到银行修改密码。在操作过程中,民警发现,郝女士正在网上申请一笔金额为1万元的网络贷款,贷款资金正在发放中。民警当即劝告郝女士谨慎对待网上信贷业务。
下午3时许,郝女士再次急匆匆来到派出所说,“糟了!网上借贷的1万元也不在了。”此时,有人在不停地通过QQ申请想与郝女士进行语音对话。民警查看郝女士银行卡交易明细后,发现她借贷的资金尚未被转出,但已经被人私自购买了一项贵金属的理财产品。好在记住了民警的提醒,郝女士没有将验证码发给对方,对方无法将钱转出。民警随即快速地帮助郝女士将该笔资金退回。
●警方提醒
1、网上交易需在正规平台进行。支付、验证、咨询等操作均应在官方平台内进行,并保留好相关记录。
2、慎点不明链接。收到提示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商或第三方支付网站官方咨询电话确认。
3、若不慎被骗,应第一时间修改网银、支付宝等重要账户密码,保留交易证据及时报警。
案例五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于2020年5月在“蝙蝠”聊天软件上结识收购银行卡的男子(绰号:二龙)。陈某某为赚取非法利益,同意收集可以使用网银的电话卡、银行卡,以每套银行卡500元的价格卖给“二龙”。后“二龙”为从陈某某处收购更多银行卡,与陈某某达成以更高额利益为筹购买银行卡。陈某某在高额利益的诱惑下,先后从身边亲友处借到银行卡13套,卖给“二龙”用于实施网络诈骗犯罪。
经石棉县公安局查明,陈某某卖给“二龙”的13套银行卡共计非法获利1000元。“二龙”用这13套银行卡共涉及电信诈骗案42起,诈骗资金总计385274.1元,银行卡转账收入共计2950026.14元,转账支出共计2945809.65元,支付结算金额共计5895835.79元。
●警方提醒
市民切勿被蝇头小利诱惑,将实名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以出售、出租、转借等方式提供给他人。如名下“两卡”被用于通信网络诈骗犯罪或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被公安机关认定的通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人员或涉诈黑灰产业关联人员,将进入失信名单,同时依照法律及行业管理规定采取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等惩戒措施,名下电话卡也将受限使用。
案例六

最近,天全县始阳镇居民李某加了一个兼职刷单的QQ号,对方要求李某通过支付宝扫描一个付款二维码,称公司会帮忙代付不会扣她的钱,李某按要求操作后发现其花呗支付1989元,随后对方称会将钱退还,但要继续支付10000元来激活退款账户,最终李某共计被骗11989元。
●警方提醒
1、注意保护个人及单位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掌握从而实施精准诈骗。
2、如果发现对方身份、信息可疑,或不幸被骗,务必保留当时的聊天记录和银行账号信息等作为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
案例七

2020年10月,芦山县太平镇居民刘某在浏览网页时添加了一名刷单代理的QQ号,刘某在该好友的诱导下下载了 “ 亚马逊兼职” APP,后在该平台上充值刷单返现,多次刷单后被骗33000元。
●警方提醒
刷单本是违法行为,任何要求垫付或充值的兼职都是诈骗,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案例八

2020年3月25日,宝兴县田某收到一条网上办理贷款软件的推荐短信,通过点击该链接下载了一款名叫“分期花呗”的软件,并使用该软件与自称为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申请办理3万元贷款业务。申请提交后,田某先后向该公司缴纳1500元“审核费”、9000元“保证金”,最后发现仍然不能提现,被骗金额10500元。
●警方提醒
“不管你是黑户还是白户,当天就能办下贷款。”这是近期大家经常可能收到的诈骗短信内容。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旦缴纳手续费,按对方要求办理贷款,最终遇到的结果就是贷款没到手,高额的手续费先被骗走。
案例九

2020年3月16日10时许,经开区王某某接到一个电话号码为188XXX的电话,对方自称是京东客服工作人员,让王某某注销京东校园贷,在对方的要求下王某某添加了另一工作人员的QQ(QQ名称为“注销客服中心089”,号码为24XXX)。王某某添加对方QQ为好友后,对方便声称要注销京东校园贷需将支付宝借呗里面的钱全部借出来,并且将钱转入对方指定账户,在支付宝将借呗关闭后,再由对方代为还款,才能注销校园贷。当日11时许,王某某按照对方指示在支付宝借呗里面借出10000元钱,从其建设银行卡(卡号为62XXX)将钱分两次转入对方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账户(账户名吕某某,卡号为62XXX7)内。事后王某某联系京东客服,京东客服说没有注销校园贷一事,王某某发现被骗,被骗金额为10000元。
●警方提醒
放款之前先收费是无抵押贷款最常见的伎俩,诈骗分子抓住借款人急于求成、缺乏常识的心理,第一步先取得信任,号称只需要提供“身份证”之类的信息就可以拿到借款;第二步编造各种理由,提前收取借款人的费用,通常以材料费、保证金等由头忽悠借款人上钩;第三步当借款人将钱打入对方账户后,诈骗分子便消失。
捂好“钱袋子”
牢记“七个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