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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窝青年创业公寓怎么样 南宁新阳创业公寓

“我们要还钱!”近日,10余名租客向南方记者集团求助,称去年与广州瑞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每人花费数十万元租下一套20年的复式公寓,计划今年10月1日交付。但随着交接日的临近,住户发现公寓“静悄悄”的,不仅没有装修,有的还保持了原有商铺的状态,层高也达不到复式公寓的标准。据悉,该项目因装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消防记录未办理,被相关部门叫停施工,但租户与涉事公司协商退款却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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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四楼被打通,五楼是商铺

年7月29日上午,白云区增槎路149号小春园大厦挂着醒目的“朝沃国际青年共享社区”招牌,1-5层为商业裙楼,6层以上为住宅楼。大楼里的大部分商店为了感谢顾客都关门了,生意也不景气。少数已经开业的店主承认,这里的店铺主要卖茶叶,受电商影响。“这几年生意不好!”

超沃国际项目位于白云区增槎路149号。

十几个租户聚集在一楼的招商中心。“当时是卖给我们这里的!”招商局中心旁边有一个复式公寓样板间,现在用硬纸板封着。广州瑞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来到项目现场,有租户认出她是公司财务。在此之前,租金“全部给了她”。当大家问什么时候退钱时,她的态度很平静。“我10月1日还没交房,那时候也不会交房。你可以要求公司申请退款。”

项目投资促进中心。

离交房日期只有两个月了,现场的住户都知道,按照现在的情况,按期交房是不现实的。在解宝阿姨的带领下,房客们把记者带到了位于大楼四楼和五楼的出租屋。

两层均无人员现场施工。四楼空无一人,原有商铺全部开放,内墙拆除,只留下外墙和承重柱,地面散落少量装修垃圾杂物。五楼还保留着格子店的格局,没有改造。

四层楼都是开放的。

五楼的几家商店仍在营业。“我们原来租了另一个,现在已经搬到这里了。”其中一家商铺的承租人表示,由于该层商铺大部分是广州瑞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业主出租的,他不得不另租一家尚未签约的商铺。

五楼依然保持店铺模式。

“这个高度怎么做复式?”住户普遍质疑四楼和五楼的高度在4米左右,按照《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标准,复式楼的高度不应低于2.8米。本质上复式按两层计算,中间中空部分按5.6米的最低标准计算。

公寓变成了商店和复式公寓.这一切都让突然卷入漩涡的租客们始料未及。大多数房客都表示不高兴。他们不应该廉价购买所谓的复式公寓。一个房客阿姨叹了口气。“你当时怎么这么笨,被骗了!”

从租户赠送出售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销售都是打着复式公寓的幌子出售,买一层送一层带装修,可以独立投资。“一定是复式,样板房是按照交付标准来的。”“我们的房产没有平层”,并解释说复式不会写在合同里。“如果合同写明是复式,他就不能按照赠送面积收钱。”。

复式样板间。

王小姐出示了诊断证明,去年1月确诊为肺动脉高压,需要一大笔后续治疗费。9月份,销售向她推荐这套31万左右的复式公寓时,她被打动了。“有房产证和那个

后交给公司管理,每月返租金3500-4500元”。她曾提出上楼看看公寓现状,被以正在施工为由,不让上去看房。


几乎没考虑太多,王小姐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决定买下这套公寓,既可以投资解决后续医疗费,假如有一天自己不在了,独生女有个住处,“不用寄人篱下”。


王小姐自称交完26万元款项后,才看到这份《物业租赁和场地使用合同》,当时看到“租赁”二字觉得不对劲,但是工作人员解释,“国家规定租售同权,租那么多年相当于买。”因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签约20年后,王小姐可象征性交1元再续约5年。王小姐算了下,每个月收3500元租金,按合同出租25年,可以收近90万元,“不亏!”打消疑虑后,她签下合同并把尾款付清。


今年端午,王小姐了解到该公寓还没装修,“没有任何动静”。她很着急,偷偷跑到4层看,发现整层楼内墙已经打通,但没继续装修施工,5层还保持商铺的模样。王小姐上网看到关于项目的负面报道,这才了解到所谓的开发商其实并无项目产权,相当于“二房东”,从原商铺业主处租到铺位后,再转租给王小姐这些租户。项目拟将商铺改成酒店式公寓,但相关证件不齐,被住建部门叫停施工。


记者见到王小姐的这份租赁合同上,写明甲方拥有该物业的使用权以及收益权,现将该物业使用权租赁给乙方使用。该物业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为35.73平方米,用途为商业。


合同规定,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物业超过六十日以上,乙方因此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退回乙方剩余使用期限的使用费外,应按剩余使用期限的使用费金额的10%支付乙方违约赔偿金。王小姐尝试找公司退款,一开始被告知不能退全款,要扣10万元,王小姐同意了,她交了退款申请表后,又被工作人员告知“老板不同意”。


项目销售传单。



睿德公司:

项目在办证中,是酒店非公寓

除了王小姐这类投资客,也不乏想租房自住的。比如陈小姐一口气租了两套房打算自住,“销售说可以帮我把两套房打通”,租金总共61万元,去年11月她交了42万元后,发现白云区政府发布了《关于租赁“潮窝国际青年共享社区”罗冲围项目的风险提示》,“该项目现未取得升级改造报批手续,存在无法通过竣工验收的风险”,于是不再交尾款。


马先生则在销售的鼓动下租房后,希望日后补交地价取得产权证,“销售说这是大产权,过一两年后,每平方米补8000元地价,我就可以拿到房产证。”


当初给予各种承诺的销售,在租户们签约交款后,几乎不约而同地失联,不是微信上拉黑,就是不回复任何信息。


王小姐在网上找到了和她一样遭遇的租户,数十人一起组建维权群,通过各种途径维权。她从白云区住建交局了解到,像他们一样签订该项目租赁合同的有162人。


据了解,该潮窝项目除了在白云区,黄埔区也有设点,位于黄埔区文冲街黄埔东路714号。采取类似的招租经营模式,但要求租户一次性租30年,“交楼日”定于今年5月1日,在文冲街介入后,涉事公司已退款给103个租户。


广州睿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回应,项目并未被叫停,仍在继续推进中,目前正在办理室内装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他否认该项目是酒店式公寓,强调是类似7天、全家的酒店,并非公寓。层高4.8米,至于能否做成复式,他表示“以合同为准”。


张先生强调,造成目前的局面,租户也需要负一定责任,“过了交付期,还没交付,你再去投诉”,而不是现在交付期没到,提前向政府部门投诉,导致整个项目被拖慢进度。



白云区:

督促落实涉事企业报建手续和租户退款

松洲街道办对此表示,相关问题比较棘手,街道综治办和该项目负责人多次协商过仍未解决,目前白云区政法委正在牵头处理。


白云区政府在网上针对相关投诉回应,根据相关法规,该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0㎡且装修工程金额超过100万元,需办理室内装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消防设计审查,如涉及改变建筑物规划使用性质、外立面、房屋结构、增加面积,还需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白云区住建交局联合松洲街多次约谈涉事的潮窝、睿德相关负责人,要求其一是严格禁止违规施工现象,办理装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消防备案;二是做好租赁合同条款的解释说明,妥善处理与租户的租赁合同纠纷;三是增强履约意识,依法依规出租经营。针对该项目未取得室内装修手续前对外招租的行为,白云区住建交局于2019年11月25日在白云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租赁“潮窝国际青年共享社区”罗冲围项目的风险提示》并在项目现场张贴。


下一步,白云区住建交局和松洲街将继续跟进,制止“未办证先施工”情况,督促落实涉事企业报建手续和租户退款事宜。


律师:


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与约定不一致,可解除合同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表示,如果承租人能够证明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与约定明显不一致、并且对房屋的使用有重大影响,经过催告也没有改正的,承租人可以按约定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退还剩余期限的款项。


邓刚强调,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如果租赁的房屋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租赁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出租人应当退还已收取的租金和押金等款项。如果房屋已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取得了合法的产权证书,那么签署的租赁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是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属于无效。


如果租赁合同有效,但是房屋装修没有办理相应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消防审批、备案手续,并且办理这些手续按照约定如果是属于出租人的义务,经过承租人的催促,出租人没有及时纠正、并影响承租人对房屋的正常使用,那么承租人可以依法按照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要求出租人退还剩余期限的租金,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