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吕鸿膳食计划
福建餐饮,尤其是福州小餐饮,近年来备受关注,国外餐饮人好奇。听说福州每年诞生300个品牌,一个品牌三年有100家店,既不是直营,也不是传统加盟。怎么发生的?
原来是靠“合伙”。至于“合伙制度”,我想从独立的角度来谈,可能不够准确。希望对餐饮人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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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的成功都离不开合适的土壤
为什么福建的小餐馆最喜欢用“合伙制”?这与福建的“土”息息相关。
福建“八山一水一田”的地理环境,迫使第一代闽商为生计而出走。水土的一面孕育着“商业”的另一面。长期受“海洋文化”的影响,“野蛮生长、爱战必胜、敢于冒险、善于变革时代、拥抱发展”的精神融入了闽商的血液。
尤其是福建由于政策的影响和资源的匮乏,闽商只能抱团外出。
有一个形象说“闽”字是一门加一虫,就像福建三面环山,人在那里被困如虫。当山外有光的时候,虫子可以变成龙。
所以,爱用“合伙制”的不是福建餐饮人,而是长期在各行各业抱团使用“合伙制”的闽商,几百年来逐渐培育出“合伙制”的适宜土壤。
/ 02 /
餐饮合伙制,解决了哪些问题?
餐饮想做大做强。直接经营和加盟是传统模式。
所有直销对资金要求高,发展速度慢,跑量大。优点是总部控制能力强;传统加盟是很好的商业模式,可以快速扩张门店。但在中国,加盟的可持续盈利能力较弱,人们的不可控因素增多。
说到底,餐饮不是高科技行业,不需要找学历高智商高的人才。要做大做强,必须解决“钱”和“人”的问题。
有没有既能解决财务问题,又能让人自发去做,避免加盟弊端的模式?
福建餐饮人在探索的道路上找到了“合伙直营”的模式,也可以称为“班级直营”“班级加盟”——
总部作为创业平台和服务中心,吸引认可总部价值的门店经理和员工参与门店的投资和运营,同时允许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对门店进行投资;
门店接受总部的指导和服务,总部建立盈利模式,让门店先受益,而总部形成规模,让总部和门店互相依赖,互相盈利,形成闭环。
这种模式如何解决“钱”和“人”的问题,避免加盟的弊端?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
钱的问题——钱不好找,但也最好找
福建有良好的投资土壤,民间资本相当活跃。一家餐厅的投资额度不大,尤其是小餐厅,可以是几十万。关键是先吸引利益相关者加入。
利益相关者是谁?
所有帮助企业发展的局外人,都可以说是利益相关者。
例如,寻找商店的开发团队、提供商店的房东、建筑工人、上游供应商等。
还有编外智库,像策划师、设计师、培训师,甚至那些认可你的亲戚朋友。这些人不仅贡献智慧和资源,如果还愿意小投一点,那说明这个品牌首先得到了专业人士的认可。
别小看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有了这些人的冒险,品牌从0到1,从1到10,也许就这么转起来了。员工开始可能没什么钱,如果生意好,看到这些人赚钱了,也会想办法凑钱投资。
利益相关者一般只投资门店,每个人占股不多,也不参与经营管理。
总部通过协议约定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把门店交给更专业的店长和员工打理。
为什么要吸引利益相关者加入呢?
钱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信任背书,也是资源的倾斜,同时能起到带头作用,营造出共建创业平台的氛围。
人的问题——解决意愿度和专业能力问题
店开起来了,如何让内部员工自动自发、可持续地把店经营好?这是最难的。
产品好是基础和前提,但这个不是最核心因素,关键是通过员工的长期经营,产品和服务能够保持好,跟原来一样好。经营的本质是经营顾客的信任,因为顾客信任,他才愿意持续为你买单,如果产品和服务不稳定,信任就会慢慢垮塌。
如何让员工自愿地、不需要总部过多操心和管控,拥有持续经营管理的意愿和能力呢?
这个问题掰开了,就是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意愿度问题,一个是专业能力问题。
经营餐厅很苦逼,意愿度问题是重中之重。而意愿度问题,咋一看是执行力问题,本质是利益问题。
我们总想让员工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和执行力,如果员工执行力不够,我们通常埋怨他们责任心不够,可执行力的背后是什么呢?是“有关系”三个字。关系越深,他就越有意愿度,也就越有执行力。
有关系是因,执行力是果,大多数时候可能跟责任心无关。
如何让员工跟经营有关系?
不可免俗——先跟钱发生关系。
投钱投人投心,钱投越多,股份越多,心投越多,关系就越深,自然就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
我们常听老板说,实行了“合伙制”以后,一些以前经常出现的问题,比如浪费、飞单等,店长投资做大股东后,基本没发生,因为这么做没啥意义。跟他有关系,他比你还操心。
那么,如何让员工投资,尤其是让关键岗位的店长和厨师长投资呢?
这个真不是让不让的问题,是能不能吸引的问题。
投资从来无法强迫,只能靠吸引。
说白了,一开始就是靠创始人的人格魅力,毕竟投资的本质是投人,利益相关者也好,员工也好,首先是奔着创始人去的。
创始人让人相信他行,就会有志同道合的伙伴追随。
创始人凭什么让人相信他行呢?
如果创始人过往的创业经历不错,尤其是餐饮行业的创业经历,那这个问题的难度会下降很多;如果从0开始,跨界创业,那一开始确实比较难。
从0到1,甚至从1到10,创始人必须要经历这个过程,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拿出令人信服的结果。如果门店一开始就不赚钱,说明问题很多,那就不应该让更多人来承担风险。
一旦创业平台搭建起来,创业氛围有了,店长找到感觉和状态,门店和总部就会形成良性的、可持续的依赖关系,共生共存。甚至不存在控不控制的问题,店长自然会积极主动向总部要支持。
一些餐饮品牌经过初创期,自然而然形成了“想当店长和厨师长必须要投资创业”的理念,某种程度上也淘汰掉那些没有财力或者不愿承担风险的店长。
平台聚焦在那些认可创业理念、愿意承担风险的人身上,持续不断投入,最终这些人也会反哺给平台。
解决了意愿度问题,其实就化解了大部分经营管理的阻力,接下来是专业能力问题。
提升店长的专业能力水平,关键在于总部能给店长提供多大的支持和帮助。这是一个店长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个总部要先舍得投入和花钱的过程,毕竟专业能力水平的提升,急不得。
总部要打造一个分工协作的服务后台,通过职能部门的协助,让店长操心事少一些,专注经营好顾客的信任。
管理的问题—总部直营管理,赚合理的钱
“合伙制”其实也符合加盟的一些特征,区别在于:
门店由多股东构成,不是加盟商一个人说了算;
门店向总部支付的管理服务费用,不是一次性支付,而是根据营业情况按月支付,以减少门店的负担;
由于总部(也包括总部的股东)拥有门店股份,总部拥有管理和服务的权限,同时也承担相应义务;
跟加盟商相比,总部给门店更多、更深入和更持续的指导和服务。
那么,总部赚什么钱呢?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决定了“合伙制”这个游戏能不能玩下去,玩多久。
福建很多小餐饮,一开始两三年总部是不赚钱的。
总部的利益来自于门店陆续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管理服务费和原物料配送费等,如果门店盈利能力差,没有形成一定规模,总部很难支撑;如果总部从门店收取过多的费用,会让门店盈利能力差,最终也无法形成规模。
总部的盈利模式,本质上是“财散人聚,先舍后得,利他利己”。
让门店先赚钱,把人气聚起来,以点带面,逐渐形成规模。
总部从亏损、略盈利到持续稳定盈利。
所以,合伙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是一门平衡的艺术,一场利益的博弈,考验创始人的智慧、定力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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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合伙制”不走歪?
总部要做VS不要做的事
如何让“合伙制”符合初衷,利他利己呢?
总部要做哪些正确的事,避免掉入哪些坑?
总部要做哪些正确的事?
1.树立企业愿景、使命和价值观,吸引志同道合的人加入。
愿景和使命真不是虚的,你相信了,它就有力量。
人真的不是挖来的,是吸引来的。总部要持续不断地输出正确的、利他的价值观,避免店长急功近利。
2.打造门店盈利模型
“合伙制”能不能成功,关键看门店能不能赚钱。门店的盈利模型,需要总部综合考虑定位、产品、营销策略、成本等因素,快速打造出来。
3.打造真正的创业平台和服务中心,让员工创业更简单。
总部的组织尽量扁平化,围绕门店的需求去支持和服务。
4.把店长当成老板去培养和支持
稻盛和夫设立阿米巴的初衷之一,就是培养具有经营者意识的人才,分担他的责任。我们希望店长像老板一样拼命和有远见,问题是,总部像培养老板一样培养他们的思维和格局了吗?
5.设立员工的晋升通道和收入增长体系。
通过赛马机制、师徒机制等裂变机制,给优秀员工开放更多门店股份,直至分公司、子公司和总部股份,增加他们的收入来源和精神幸福感。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员工创业需要有人推一把,总部先树立起“励志合伙人”榜样吧!
总部要避免的坑有哪些?
1.财务不透明
“合伙制”能够持续运转的首要前提,是财务足够透明。“算清账分好钱”才能让人信任。没有信任,“合伙制”无从谈起,更不要说持续运转。
2.过多吞噬门店的利益
创始人不可贪婪,门店赚钱了不要觉得自己亏了;不可短视,门店生意不好要及时扶持。总部如果把利益点往前挪,让利益相关者方向不一致,后面就没人和你玩了。在利益面前,再大的老板也是学生。
3.没有契约精神
如果所有合伙人都能在各自的权、责、利以及退出机制上达成共识,且遵守规则,其实不需要协议也可以。
问题是,这样的合伙人多吗?可能总部也无法保证自己说到就能做到。所以一纸协议是最低成本的道德约束,以免生意很好或者生意不好时大家都来扯皮,把精力都耗在内斗上。
4.无法给到门店持续支持,变成最坏的扩张模式
传统加盟是找陌生人加盟,“合伙制”是让内部员工和利益相关者“加盟”,但无论哪种加盟,要想成功,本质上都需要总部持续不断地提供支持和辅导。
如果创始人初心不正或者走歪了,杀熟比杀生更让人心理上接受不了,“合伙制”也将变成最坏的扩张模式。
总结一下:
餐饮合伙制就是总部作为一个创业平台和服务中心,让利益相关者+门店员工+总部职能部门员工成为门店合伙人,再成为n个门店合伙人。
总部利益点往后挪,先扶持门店赚钱,后期通过规模优势赚产业链的钱,总部和门店互相依赖,共生共存。
至于门店的合伙比例问题,原则上就是让做的人持股越多越好,没有固定的比例。
小店小投资,店长厨师长多投一些;大店大投资,他们资金有限就少投一些。总部资金能力强的话,完全可以借款给优秀员工投资。
总部鼓励和支持店长孵化店长,让那些能够带出徒弟的店长,拥有更大的投资权限,倾斜给他们更多的资源。
“合伙制”本身不复杂,不是什么秘密,也不是说比直营或者加盟好,更不是企业只要设立了“合伙制”,3年就能开1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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