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适当提高利润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取消最近一期期末无未弥补损失的要求。支持特殊股权结构的盈利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红筹企业上市。明确亏损企业的上市标准。
e公司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征求意见稿)》:适当提高利润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取消最近一期期末无未弥补损失的要求。支持特殊股权结构的盈利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红筹企业上市。明确亏损企业的上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