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南宁申请创业孵化基地,南宁创业基地免租

日前,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发布《南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授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南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认证授牌。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授予“XX年南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牌匾,并按每个示范基地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0日。

从2018年起,按照“公开申报、择优推荐、量化评选、网上公示”的表彰原则,从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含社会公众创建的天基创业孵化基地)中,按功绩授予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不超过3个,并给予一定奖励。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除继续享受原创业孵化基地的配套政策外,还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办法》明确申请市级示范基地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和未解决的法律经济纠纷,且已经营2年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占地1000多平方米(园区式创业孵化基地占地5000多平方米)。孵化经营主体年总业务量1000万元以上,以文化创意和新兴产业技术研发为主的科技含量高、特色鲜明的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场地面积限制。

申请市级示范基地的单位应于每年6月31日前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南宁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申请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并提出通过现场材料核查和实地调查核实的方式,确定授予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拟授予市级示范基地的单位应当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财政局联合公布,确保认证过程公开、公平。

南宁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每年评选一次,评估后长期有效。南宁市有关部门定期对已评定的市级示范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示范基地条件的,撤销称号,收回牌匾。现有基地性质发生变化,不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虚报、篡改相关统计数据或者伪造相关证明材料等。撤销市级示范基地称号,收回牌匾,并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3年内不予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