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肖玲玲
10月11日,记者从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做好2018年区级、街道级、社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评估认定工作,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管理办法》、《市南区支持创业载体建设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个文件)相关规定,市南区创业孵化基地评估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据悉,市南区人社局和市南区财政局成立工作组,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审查认定。评估工作组在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设有办公室,负责评估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业孵化基地评价分为单位申报、部门初审、集中答复、实地检查和公示认定五个环节。
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两个文件”相关规定,在市南区设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可直接向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表模板及相关材料要求即日起可在市南区政务网“通知公告”模块下载,或关注“市南人民社会微服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入“孵化基地”获取。
街道社会服务中心推荐的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单位由街道社会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对申报材料和初审结果负责。其中,对不符合“两个文件”规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主要功能、基本条件和认定条件的,不得初审批准或违规上报。
截至2018年10月19日,上述申请在截止日期后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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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认定实行百分制
在对创业孵化基地进行评审认定时,由评审工作组办公室对创业孵化基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申请资格审查意见。初审后未达到相应级别创业孵化基地的主要功能、基本条件和认定条件的,取消认定资格。
专注于防守。评估工作组办公室将组织成立创业孵化基地评估专家组,由市南区人社局、市南区财政局、外部专家和上级业务部门组成,共5-7人。评估专家组组织集中答辩工作,集中答辩前,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估专家组成员进行政策讲解培训,并告知初审。集中答辩以专题片或幻灯片报告以及专家组现场提问的形式进行。
实地检查环节,评估专家组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工作,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就业保险等方式,对创业孵化基地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对其发展潜力进行预评估,形成检查报告。据悉,评估发现实行百分制,其中50%为集中防守,50%为现场检查。
最后是公众认同。评估工作组办公室汇总集中答辩和实地考察结果,根据综合得分进行排名,提出评估意见,报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南区财政局研究确定后,报评估工作组审定。拟设立创业孵化基地的候选单位将在市南政务网和自媒体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认定为相应的杠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