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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众筹投资平台会不会爆

5月20日,众筹之家发布独家报道《股权众筹平台“众众投”疑停运,投资人权益或难保障》,其中提到平台关闭后投资者的投后管理由谁负责,一旦项目出现问题由谁牵头维权。

过了两个多月,再看这篇文章正好证明我们的担心是正确的。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又有一个平台彻底倒闭了,有一两个摇摇欲坠。所以笔者想谈谈当平台破产,项目要泡汤,投资者面临“孤立无助”的局面时,该怎么办。

众筹行业马太效应显现

相关机构发布的行业统计报告显示,2016年上半年,72家众筹平台倒闭或众筹板块被移除,4家众筹平台转型,进一步揭示了众筹行为的马太效应。尤其是国内最早的众筹平台“点名时间”被91财经收购,反映出众筹行业竞争激烈,连点名时间都没有放过。

据我所知,近段时间接连有两个实体店平台被关停,另有一两个平台在关停边缘挣扎。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无辜的投资者可能会陷入“孤立无助”的境地。

平台倒闭 投后管理陷入停滞

最近李小姐参加了一个店铺众筹项目后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据李小姐介绍,去年12月底,她看到平台广告的一个实体店项目,位于市中心,人流量大,租金成本不算太高,项目方给出的预期投资回报率也达到了70%。

李小姐非常激动,她投票赞成这个项目。她没想到的是,项目方给出的分红远低于70%的预期,拒绝安装平台提供的财务监控系统。当投资者质疑门店流量账目时,项目方充耳不闻。

“如果出现这个问题,平台应该介入,这是理所当然的。”李小姐说。但投资者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但另一方面,有消息称,平台已接近停工,平台的投后管理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包括李小姐在内的很多投资者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所以要等平台给出解决方案。但平台一直无法运营,项目方成为强势方,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极低的分红,另一方面又用资金稀释投资者的股份。

看到这家店的股权会被项目方全部收回,投资方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分红。为此,不少投资者表示会“不玩了”,有的选择低价转让股份,有的则选择像李小姐一样等待,希望维权。

事实上,针对此类问题,北京东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侯双龙表示,“目前众筹一般采用合同、合伙、公司或股权持有等法律形式。根据《合同法》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项目方有义务披露项目进展情况。”

“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或者合同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项目方与投资方的合同继续履行。”侯接着说道。

而项目方这种行为更像是利用众筹进行无息贷款,店铺在明显盈利的情况下,却佯装店铺经营不理想。由于缺乏严格的管控,该模式也许会被其他店铺众筹项目效仿,侵害投资人合法权益。

巧合的是,有一个封闭的众筹平台,项目问题比较严重。根据投资人陈述,平台关闭后,项目方疑似浑水摸鱼。原本可以在今年9月5日实现一年到期的回购。但7月底,其未经投资方同意突然关店,低价进行清算回购。投资者遭受了严重的损失。

此时由于平台已经关闭,投后管理不存在,投资者只能继续寻找机会维权。

投资人仍可维权

众筹行业的平台失败是必然的,尤其是实体店平台。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门店众筹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模式不规范,容易陷入道德风险,超出平台和投资者的控制范围。”

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即便众筹平台倒闭了,依然不会影响投资人与项目方的投资协议,因为投资方和项目方是依据 《合同法》 《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签署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法律效应仍然存在。

此外,在平台

倒闭后,项目方依旧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因为信息披露是众筹投资协议约定的重要一项。


如果平台倒闭了,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投资人可选择的维权办法也有很多,可以先与平台、项目方进行多方协商,通过协商来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一旦协商失败,投资人可以选择法律援助的方式。即便平台此时已经倒闭,但仍然无法推脱法律责任。据了解,目前涉及众筹行业的案件已有多起,法院对此类案件也会进行受理。当然,投资人也可以选择维权基金,如众筹之家推出的维权基金版块。


随着众筹行业的马太效应越来越明显,部分平台或因项目风控、投后管理等问题出现不可控的风险,最终倒闭。而在这个过程中,投资人的维权问题则成为重中之重,维权目标则是要求退还本金,但由于投资款大多已打入项目方账目,并用于实际购买物品、支付租金薪资等方面,只能平台进行先行垫付。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平台的项目都是百万级别。在平台已倒闭,或接近倒闭的情况下,平台或许会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用另一个新项目的投资款来垫付问题项目。


另外,根据相关法规,股权众筹平台不得对项目进行兜底。为此,平台多采用权益转让的方式来避嫌,但这种“抖机灵”的方式恐怕很难不被监管层发现。


那么,这会不会引起众筹行业的垫付危机呢?(源/众筹之家 文/子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