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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住房补贴政策,芜湖创业贷款政策

我们的大芜湖又引进来了

新一轮人才落户补贴政策

很多小伙伴都在后台提问

现在,它终于来了!

最近,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

所有公司都开始接受补贴申请

符合条件的童鞋一定要记得申请

如果速度快,钱可以在几年前算进去

各区的申请条件和程序如下

镜湖区

申请对象

1.可申请我市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人(已享受同类型财政补贴政策的人员除外);注意!买房的时候,一定要符合学历、职称或者资格。

2.在镜湖区买房:以家庭为单位购买镜湖区首套普通自住商品房(含二手房),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已由住建部门网上备案(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注意!如果你不知道你的房子属于哪个区域,你可以打开不动产权证书。房子所在的地方有一个区域标志。

补贴标准

1.对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住房保障补贴标准为房产契税总额和所购房屋2万元安置补助费;

2.对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补贴标准为房地产契税的50%,住房补贴总额为1万元。

申请提交入口

使用QQ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材料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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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填写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配偶(前夫/妻)的姓名、身份证号、结婚/离异时间


3、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


4、不动产共有人姓名、身份证号


5、不动产共有人配偶姓名、结婚/离异时间


6、不动产共有人未成年子女的姓名、身份证号


7、申请房屋坐落、不动产权登记房屋面积、购房时间、实缴契税金额


8、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和取得时间


9、学信网账号、密码


10、徽商银行一类卡卡号11、本月是否在芜湖参保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


申请复核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先在手机上扫码提交申请,邮箱内收到需要复核的邮件后,带上申请材料原件前往申请即可。


复核安家补助需要携带的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


2、相关人员(配偶/所有产权人)身份证


3、户口本(申请人/配偶/所有产权人)


4、结婚证/离婚证


5、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6、购房合同


7、房屋契税完税证


8、购房发票


9、申请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


10、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11、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持续缴费的就业证明材料


12、徽商银行一类卡


复核办理地点


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楼208室


弋江区






申请对象


1、可以申请的人群:在芜湖就业创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已享受过同类型财政补助政策的人才除外);购房时必须满足学历、职称或资格条件。


2、在弋江区买房:以家庭为单位在弋江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房屋属于哪个区,可以打开不动产权证书在房屋坐落处是有区域标注的。


补贴标准


1、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2、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的50%和1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申请所需材料


1、《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表》


2、《婚姻状况申请书》


3、《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承诺书》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5、相关人员(配偶/所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户口本(申请人/配偶/所有产权人)*复印件1份


7、结婚证*复印件1份(已婚提供)


8、离婚证*复印件1份(离异提供)


9、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1份


10、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11、房屋契税完税证*复印件1份


12、购房发票*复印件1份


13、申请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注意:如果你没提前打印,可在服务大厅自助打印。


15、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持续缴费的就业证明材料*1份(需社保局打印)


注意:弋江区只认窗口打印的!您可带上居民身份证前往社保缴纳的区社保窗口办理打印。


办理地点及电话


办理地点:弋江区长江南路83号高新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住交局服务窗口(4号窗口)


咨询电话:0553-3821075


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弋江区住交局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安家补助受理时间为每月1-20日


注意事项


1、弋江区社保证明必须去社保局打印,网上打印无效


社保局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利民路34号弋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瑞丰商博城对面)


社保局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6:30,弋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553-4225348。


2、《申请表》《声明书》《承诺书》可直接在窗口拿。


3、弋江区安家补助窗口受理时间为每月1-20日,错过就要下月申请。


4、现场无需取号,在4号窗口进行排队,按照窗口文件提示整理好材料提交给办事人员核实后,在申请书/表格上签名处按手印即可。


5、材料带原件和复印件,收复印件


鸠江区


申请对象


1、可以申请的人群:在芜湖就业创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已享受过同类型财政补助政策的人才除外);购房时必须满足学历、职称或资格条件。


2、上述人才在芜湖市就业创业,在芜湖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家庭为单位在鸠江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不包括跃层面积;有跃层面积的,总建筑面积减去跃层面积的剩余面积应小于144平方米),并于2018年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经住建部门网上备案(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如果不清楚自己房屋属于哪个区,可以打开不动产权证书上有标注房屋坐落!


补贴标准


1、在我市就业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师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和2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2、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专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职业资格的人才,其安居保障补助标准为所购房屋需缴纳房产契税的50%和1万元安家补助的总额。


申请所需材料


1、《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表》、《在芜就业创业人才安居保障补助申请承诺书》(申请人可到鸠江区经办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已婚的申请人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有小孩的户口本也需要复印。房屋产权证书登记为共有的申请人提供所有共有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一手房需附购房合同)。


4、所购房屋契税完税证(发票联),购房发票。


5、申请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上标注学信网的账户和密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购房时点为准,即购房时必须满足学历、职称或资格条件)。


6、申请人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持续缴费的就业证明材料。(打印时间必须是申请安家补助政策的当月社保缴费证明)


7、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只需一份即可,原件要全部带去窗口查验!


注: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申请地点及电话


办理地点:鸠江区企业服务中心(富强路69号)经济发展窗口


咨询电话:0553-2662957


申请时间


申请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受理时间:每月1-20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相关问题解答


首套房认定


1、首套房认定以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申请人购买商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用房后,又购买首套普通住宅房的不影响首套房认定。


2、申请人在签订一手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房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所有权转移、注销及夫妻变更登记信息的,以及拆迁补偿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3、婚后新购房的,房屋无论是单独所有、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一手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房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以及所有权转移、注销、变更登记信息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4、离婚或丧偶后购房,申请人在签订一手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房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中存在房屋所有权登记信息以及所有权转移、注销及原夫妻变更登记信息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5、夫妻任何一方婚前购房,未申请过安家补助,婚后再购房不可以申请安家补助,但婚前所购房满足购房时点补助申请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首套房。


6、夫妻任何一方婚前购房,未申请过安家补助,离婚后再购房不可以申请安家补助,但婚前所购房满足购房时点补助申请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首套房。


安家补助退回


1、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房屋三年之内在共有人之间产权转让,受让方此前申请过安家补助且产权比例增加的,不须退回安家补助资金。


2、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房屋三年之内在共有人之间产权转让,出让方此前申请过安家补助且产权比例减少为零,须退回安家补助资金。


申请人适格方面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婚姻状况、学历信息等状态,应为购房时点时的状态。


2、申请人的社保信息为申请时点前累计满12个月且申报时持续缴费的状态。


3、共同共有人中18周岁以上且未婚的申请人,可以个人单独申请该套共有住房的安家补助。


4、离异单身的申请人以个人申请补助的,离异时间应在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时点前。


5、婚姻状况承诺函涉及的非主申请人一方到场核对签字。


6、2018年1月1日后签订的一手房购买合同(网签)或二手房不动产权登记申请安家补助的,按通知执行。


7、通知中参加社会保险是指申请人参加城镇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社会保险至少一个险种缴费。


范姐整理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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