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优秀的创业环境让很多有创业想法的年轻人趋之若鹜。然而,“一分钱一分货”的现实让他们中的一些人退缩了。好在最近几天,我省拿出了一系列好策略,提振群众创业创新的信心。
据省财政厅工作人员介绍,我省引进《青海省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青海省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促进群众创业,设立了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基金。创新突破了创业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担保对象范围、担保贷款额度、金融贴息期限、反担保条件等,积极营造全省平等包容的创业环境,有效解决了创业者资金不足的瓶颈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了创业创新活力。
其中,《青海省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省财政每年从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资金,建立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首次创业补贴、创业一次性奖励和创业岗位一次性发展补贴,对创业小镇、创业孵化基地、省级劳务品牌创建和各类推广活动给予一定支持,适当补充创业担保贷款资金,扩大创业贷款规模。
另一个《青海省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提出进一步规范原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使用管理和担保程序,在担保对象范围、担保贷款额度、金融贴息期限、反担保条件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
据此《办法》,在保障对象范围上,我省将把城乡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扩大到所有有创业意愿、能力和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同时取消了对担保对象户籍和经营模式的限制。担保贷款额度方面,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20万元,合伙创业担保贷款累计最高额度提升至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400万元。
在财政贴息期内,时间从原来的两年延长到了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