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的实施意见》(鲁同宗〔2016〕40号),潍坊传媒网讯正式启动2017年“面向山东大学生创业的跨海帆船行动”(以下简称“跨海帆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海洋公益基金会继续通过西部人才发展基金会为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无偿资助,每个项目补助3-5万元。
二、资金条件
资助对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毕业后5年内在山东省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山东省内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企业家;(3)创业实体应在工商部门注册。创业项目具有“三创两带”特征(即创业型、创新型、初创型,能够带动当地就业率,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三.工作方法和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项目申报、项目初审、实地考察、项目终评、项目公示、资金分配等程序组织实施。即日起,各县市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申请资助项目。7月下旬,市项目办将进行初审;8月,省项目办将组织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终评;10月初,项目将进行公示;10月下旬,将组织创业大赛,评选优秀项目;11月下旬,资金将被分配。
7月17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 《“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申请表》 《创业计划书》一式三份报送市项目办(潍坊市机关综合办公楼1708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相关表格请在“启航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网站(http://www.fhyfsd.com)下载电子版。
联系人和联系信息:
潍坊市委统战部:朱8789256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庆红8583125
电子邮件:tzbjjk200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