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
一般来说,企业法律事务在就业初期的收入高于公检法和律师,工作压力相对较小,往往成为很多法学毕业生的选择。与此同时,一些律师、法官甚至其他工作人员也因为各种原因加入了法律行业。但是很多新手进入职场,往往是“左右摇摆”,既不能让业务部门满意,也得不到领导的认可,总是很难进入工作节奏。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业务部门、上级领导、法律部门对问题的看法不同;另一方面,新手律师的工作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态度有待改进。
那么,新手律师初入职场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如何快速进入工作节奏?笔者拟从所见所闻中提供一些指导和建议。
01
新手法务初入职场时的主要问题
我曾经听过一个笑话,说“法律人在刚考完司法考试的第二天就达到了他人生中法律知识的巅峰,然后就走下坡路了”。诚然,通过司法考试确实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甚至让通过的人觉得未来的法人之路一帆风顺。但客观事实是,绝大多数新手律师无法掌握一定的细分来服务客户或公司,其法律理论或过往经验与公司的法律实践存在差异。以笔者接触的法律事务新手为例,初入职场的法律事务新手往往容易犯以下错误:
一是仅仅根据法律规定甚至是法理处理法律事务,言必称“公平”,或者“根据.....规定,存在风险”,常常未与业务部门沟通直接修改付款条件等商务条款,或在不了解实情的情况下滥套网络检索到的合同模板.众所周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双方或一方故意牺牲合同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或放弃自己的权利。合同是双方多轮博弈的结果,不宜进行大的修改。
二是过于看重自己的学历或过往的经历,站在“制高点”上做事。,国内一些著名大学的硕士生、博士生,甚至是工作多年的法官,只是用自己的库存应付工作,而不注重吸收学习,导致工作中出现问题。比如一些新手律师不了解贸易惯例,不了解合同中出现的贸易条款,不学习去理解和判断自己,然后对合同的合法性或适当性做出错误的结论,无缘无故地开玩笑。再比如,一些法人在日常工作中对学历不如自己的同事有一种含蓄的居高临下的态度,导致工作场所人际关系出现问题,工作发展不顺畅。
三是审核合同中局限于某一部门法领域,缺乏
广阔的视角与缜密的思维。比如许多新手法务,尤其是应届生,在进行本科阶段学习时,往往是分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等领域进行学习,国家司法考试也都是分科目进行复习与考试。于是乎,许多新手法务审核合同就只用合同法或是民商法领域知识,回答刑法相关法律咨询就只用刑法知识,答案也往往有失偏颇。例如,很多初出茅庐的法务同仁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在合同中约定“反商业贿赂条款”(如约定“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认为从民商法角度看此类条款仅仅具有宣示作用,没有实际意义。事实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三款:“经营者的工作人员进行贿赂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者有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的行为与为经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无关的除外”,若企业因内部员工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而面临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公诉的危险,企业可以将已制定的合法、合规、合理的反商业贿赂措施(包括此类合同条款安排)作为抗辩贿赂属于个人行为的依据,从而实现所谓的企业合规责任切割,对于企业经营有一定重要意义。对于该类条款的理解,需要同时结合合同法、经济法、刑法领域的知识,而不仅仅是合同法。此外,笔者还接触过一些由律师、法官转型为法务的准新手法务。这类法务由于往往避免上述三点问题,但也时常会忽略律师、法官与法务的差别。比如,律师通常是以客观中立的局外人的角度评判一个合同或一项业务的法律风险,而法务作为企业的一分子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在提示风险的同时也会被要求尽可能降低乃至避免风险。如果不能够及时调整角色视角,即使是从业多年的律师或法官也可能在初入职场时“翻车”。当然,某些业务中律师也被企业要求给出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但并非常态。
02
怎么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务:“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怎么成为一名优秀法务,解决笔者前文提到的视角偏颇、工作不顺畅等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经历,借用明太祖朱元璋“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战略提出几点建议,希望对新手法务同仁有所帮助。
一是摆正心态,“缓称王”(这里的“王”只是戏用,法务人在职场无论何时均应不卑不亢,但绝非“称王称霸”)。初入职场的新手法务不要因为自己对法律法规更了解,就片面否定业务部门的所有意见或建议。有道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论是审核合同、法律咨询还是并购调查,都建立在一定的经验基础上。新手法务要清楚意识到,自己的长处在于法律逻辑思维与扎实、系统的法律知识储备,而短板在于对本行业的法律实务了解不深、不透,而对业务流程、业务模式的了解明显不如业务部门,甚至对本行业法律实务知识的积累也不如长期从业的业务同事。一个正确的结论的推出,既离不开正确的论证方法,也离不开正确的大前提和小前提(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笔者建议,初入职场的新手法务应当放平心态,扎实积累与沉淀,尤其不要把向人请教当做能力不足或是露怯的表现。要知道认清问题、解决问题,也是工作能力的表现。
二是做好知识储备,“广积粮”。新手法务在初入职场时,应当把此前学的法学理论知识有意识地“忘却”,遇到法律实务中与所学理论不符之处,多问自己“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在日常工作中思考、摸索、总结:本行业业务中主要的法律风险是什么?本公司有那些业务类型?本公司业务的主要风险是什么?如何规避上述风险?本公司的管理风格如何,如何应对?据笔者了解,有些公司会建立新老法务的传帮带机制,在这种机制下新人法务遇到不懂的地方可以请教老法务解决,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新人法务短时间内水平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的问题。有些中小公司只有一名法务,“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法务完全是从零开始,自己做自己的老师。在上述情况下,除了尽可能地向业务同仁了解公司业务情况、行业情况外,还可以通过网络检索、研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法律实务文章、行业纠纷的判决提高专业水平。
三是在帮助公司健康发展与保护自身寻找一个合理平衡点,“高筑墙”。很多新手法务片面地认为,只要提示了业务风险就算完成工作任务。这一工作模式在部分公司行的通,但在很多公司不会被认为达成了工作要求。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有一个快速的方法,就是站在公司管理者的角度思考问题。公司存在的目的是盈利,老板肯定希望所有部门都奔着公司变得更好、更强的目的工作,而不是缠斗、倾轧,各自为政。新手法务应该在工作实践中牢记这一点,尽可能在守法合规前提帮助公司做好业务。在此基础上,法务可以从职业伦理、部门立场角度考虑如何保护好自己。当然,不同公司的风险偏好、职场氛围不同,甚至同一公司在不同时期的风险偏好、职场氛围亦不同,实务处理中法务应当因时、因地有所权衡、变通。
综上,新手法务乍到职场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水土不服”,解决这个问题,许多法务同仁给出的答案可能都不同。笔者认为,脚下路有千万条,但最重要是端正心态、纠正思维和增强实力。假若面对困境,新手法务既不能妄自尊大也不能妄自菲薄,既要看清自己在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律思维的优势,又要承认自己在实务领域经验不足的劣势,“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在进入职场后逐渐培养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尽快成长为一名称职甚至是优秀的法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