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实施多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这些雇主提供社会保险补贴
小微企业是市场主体的主力军。小微企业在毕业当年招收新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提供企业社会保险和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对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社会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支持新兴业态健康发展。新兴商业企业在毕业当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五项社会保险补贴(不含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其他新兴行业从业人员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就业困难职工或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一年内未就业的,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25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每人每月3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60元。
去基层,这个专科生最高赔偿8000元
远离城市,收入低,很多大学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工作。为此,我市实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学费补偿政策,其中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偿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偿12000元。
除了基层就业,鼓励大学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工作。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平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并按规定将社会保险补贴纳入劳务费,劳务费不受比例限制。
对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最低的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卡贫困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且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极端贫困人口中的高校毕业生,我市将提供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同时,鼓励支持地方创新举措,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给予适当住房补贴或提供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工作创业。
支持初创企业家和小微企业
支持引导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就地)创业示范园区和支持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对于创业初期或小微企业,通过“富创汇”APP发放电子商务券,支持其自主选择创业服务。对毕业未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支持建设一批促进贫困职工就业的“就业扶贫站”。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同时,适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提高失业人员生活水平。完善稳岗补贴政策。对上一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企业和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