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
有一次,浙江警方捣毁了一个经营家庭色情的水疗式卖淫窝点,一举抓获了从事色情服务的人员。这个水疗式的家庭色情卖淫场所是在一名大学生辍学后建立的,月收入1万元。(4月21日凤凰网)
随着一年一度的毕业季临近,大学生们又躁动起来。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749万人,比去年增加22万人,毕业生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推进的今天,对于辍学创业的学生来说,要想提升阅历,尽快将知识付诸实践,尽快融入社会、融入生活,不仅无可厚非,也值得肯定和赞扬。问题是,这个“天之骄子”误入歧途,全心全意钻进“孔方兄弟”,无视伦理道德和国家法律,甚至做起了允许他人卖淫、非法牟利的生意。
一般来说,大学生属于高智商群体。虽然他们的职业不一定是“高级”和高科技,但至少应该与他们的地位相称。我接受的是高等教育,但我做的却是那些靠赚钱牟利的丑陋的“皮条客”,“后三滥”。会不会让斯文人没面子,没社会公德?也与国家倡导的“创业创新”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
我们主张大学生要勇于创业,大胆创新,让自己成为引领时代开拓创新的先锋,更好地运用自己的知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理论联系实际,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良性互动。从事腐朽、非法、违法的社会伦理性产业,不仅是道德和法律的禁止,也有辱大学生身份的堕落。在这样一个没有“面值”和“含金量”的职业里,为孩子上学付出了那么多心血的家长,为传授知识付出了那么多心血的老师,又怎么会痛心疾首呢?
笔者认为,大学生创业,尤其是辍学大学生创业,应该理性对待,正确引导。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在形成但尚未完全成熟的特殊阶段。思考和行动有时候是“随机”的,更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说服力。我们不能让它“任性”,不管对错,不管走错路,饿着肚子要吃的,“有奶就能挣钱。”这样的“创业”和“创新”不仅会害了青少年自己,也会损害我们民族未来的希望,所以“这样的”创业应该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