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信息瞬息万变的时代,每个人都有创业的梦想。不同的是,有的人把想法付诸实践,把梦想变成现实;更多的人因为缺少资金,缺少好项目,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不得不把创业梦想记在心里。为了创业,其他企业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只是为了筹集启动资金。他们大多会工作几年攒钱,向亲戚朋友借钱,几乎不会经营自己的公司。然而,启动资金远远超过这些渠道。在深圳,在深圳创业的贴息贷款是你不能错过的选择,对于资金紧张的创业者来说,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一、创业贷款对象
: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为在本市开办创业企业,经营正常,并在其开办的企业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户。根据深府规(2018)30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法人或股东,均可申请深圳创业补贴
1.大学生毕业五年内(不限户籍)
2.深圳本地大学生(不限户籍)
3.毕业五年内留学回国人员(不限户籍)
4.深层家政人员
5.港澳居民
二、创业贷款标准及贴息
(一)担保贷款金额。个体户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合伙企业可以按照每名合伙人不超过3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实施“捆绑”贷款。
(二)贷款利息补贴。
在本通知规定的贷款额度内,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据实贴现。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为3年,延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不予政府补贴。
财政贴息是“先付后贴”,即借款人从获得贷款之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利息,按期还本付息后,由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贷款还款及信用记录并给予贴息。
申请人贷款到期、本息足额偿还后,经办银行应及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合格后,通过经办银行向申请人发放贴息。
三、申请程序及所需资料
1.注册和身份验证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体户,应在完成创业主体工商登记或其他法定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进行创业登记;个体户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在开办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个体户身份。
2.贷款申请
个体户可在身份验证和开办企业登记后3年内到就近经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并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自主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关注私信,我会收藏);
2.个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3.创业项目计划(关注我收到的私信);
4.第三方
信用反担保材料;5.同意银行信用查询承诺书以及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方信用反担保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企业。

提供反担保的自然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月工资收入人民币5000元以上或拥有本市房产(含按揭房产)且有稳定收入的自然人(申请人配偶除外)。提供反担保的自然人需与申请人到经办银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反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反担保人需在该单位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或反担保人房产证明、6个月以上的银行对账单或存折明细记录(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贷款受理和初审。
经办银行按规定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核查申请人的信用和还款能力,对创业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和可行性评估、贷款预审、合同拟签等。创业项目属于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限制行业的,不予以受理。
经办银行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创业项目审核情况初步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4、担保审核。
经办银行初审通过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核,并出具复核和担保意见。不同意担保的,应出具不予担保通知。
5、贷款发放。
担保审核通过的,经办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同时将贷款发放情况录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并按月录入利息归还情况。

四、贴息
申请人贷款到期且全额还本付息后,经办银行及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将贴息通过经办银行发放给申请人。
创业之路千难万险,而却又充满神秘未知和有可能到来的巨大收益,让喜爱挑战的人们心向往之。富有激情和远见卓识,敢于承担又充满自信,如果你是这样的人,不妨也加入创业大军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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