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杭州实施了四轮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政策推动、平台集聚、梯度培育、重点扶持、精准服务等措施,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
那么,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用小百科来看看吧~
一、无偿资助
大学生在杭创业项目可给予5-20万元项目无偿资助。对于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急需引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在最高50万元的项目可免费补贴。(一)申报条件
该项目由杭州市高校学生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五年内到杭州市兴办企业资助,须符合以下条件:
创业项目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申请补贴企业注册3个月以上。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在企业依法缴纳社保,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申请创业资助的杭州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持有孵化证明,是在杭州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申请资助的高校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申请人和高校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和大学生股东)未获得过大学生创业项目、国际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器或科技创业企业等市级专项资金(基金)项目。
(二)申报材料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免费资助申请表;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免费资助项目表;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及被资助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复印件(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的证明原件);
从010年到1010年,大学生可以申请3年最高10万元.商业场所的租金补贴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要求:杭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后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外国大学生、取得高等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申请人创业条件: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企业正常经营并有纳税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依法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材料
《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毕业证(法定代表人为杭州大学学生的,须提供学生的孵化证明);申请前12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和纳税记录;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如进入大学生创业园,由大学生创业园统一出具证明);房租发票。
010年至1010年,大学生首次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作为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主体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开办补贴。
e="font-size:15px;">四、融资扶持
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或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贷款;对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文化创意类项目或未来产业领域的创业者,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贴息贷款的本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不设毕业年限)实行全额贴息。贷款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或贷款次数总计不超过3次。
申请时间:借款人在贷款期满并按时还本付息后可提出贴息申请。
申请地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向营业证照注册所在社区(行政村)人力社保室、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或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贷款贴息向营业证照注册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
五、扶优资助
对年税收100万元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以上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扶优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年税收100万(含)以上或带动就业100人(含)以上(以企业年均参保人数为准);
- 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 申请企业和法定代表人享受过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未享受过大学生创业项目扶优资助。
(二)申请时间和流程
- 申请人于每年6月25日之前向企业纳税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
- 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受理并会同当地财政(地税)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实地考察并共同签署初审意见后,在每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 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审定,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对拟资助企业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
六、杰出创业人才培育
每年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对象20名左右,给予50万元/名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用于教育培养、项目攻关、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等,扶持成长期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申报条件
培育对象须为大学生(指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和留学人员在杭州市各区、县(市)(含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创办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培育对象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恪守职业道德;
- 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
- 创办企业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 《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人选申报书》;
- 法定代表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年末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若公司集团化运作的,允许提供相关文件说明,将子公司业务额合计入母公司)。
七、创业培训补贴
大学生在杭州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SYB、网络创业培训、“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且在市区就业创业的,可分别按培训项目每人享受800元、1200元、1200元的培训补贴。
其中,SYB和“8+X”模拟公司创业实训不可重复享受。成功创业后,再参加IYB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每人可享受600元的培训补贴。杭州市户籍的大学生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即可享受补贴。补贴委托定点培训机构申报。
申请时间:学员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
申请地点: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
八、导师补贴
创业导师与大学生创业者结对开展创业辅导,可享受2000元的综合性补贴;指导大学生创业在市区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8000元绩效性补贴;参加就业创业主题宣讲、咨询、赛事评审等专项服务活动,可享受每次1000元的补贴。
九、生活保障
大学生创业者纳入杭州市公租房和人才房保障体系,享受实物租赁房或货币补贴。对来杭工作的全球应届高学历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具体申领办法可戳→领钱啦!本科1万!硕士3万!博士5万!即日起,可申请
十、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由大学生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及以上(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带动就业补贴。
带动3人就业,补贴标准2000元/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时间:一般为申请人符合条件的6个月内
申请地点:经营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