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经济活力之源。近日,我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印发临沂市就业创业能力提升3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实施临沂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临沂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临沂市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三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了三大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培训补贴政策。通过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三大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能力。
大学生:
聚焦专业能力拓宽技能之路
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
《通知》明确临沂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行动是对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和已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创业培训。
按照要求,精准满足产业发展和大学生就业需求,提升大学生就业技能、职业转型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不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力争培训通过率达到90%以上,确保大学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培训内容包括:以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就业技能培训、以支持创业为导向的创业创新培训、以学徒制为重点的岗位能力提升培训、以就业帮扶为目标的就业创业培训。
据悉,以职业能力为重点的就业技能培训将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需求,开展以弥补技能短板、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的就业技能培训。将有培养意愿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范围,突出技能培训,注重职业能力培养。
创新开展集课堂教育、求职指导、岗位模拟、职场体验、专项就业服务于一体的“职业训练营”、“就业培训团”等就业技能提升培训,为大学生搭建集职业技能硬实力和求职技能软实力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项目,纳入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生“尝试创业”实践活动,对尝试创业的学生给予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职业培训补贴将得到优化。临沂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和离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全日制大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已登记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移徙工人:
职业技能培训是“普遍、普遍和包容的”
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试创业”培训
据了解,临沂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普及、普遍、普惠”的目标,即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覆盖率;普及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资源,提高培训可及性
、全力做好技能扶贫培训。推进就业技能培训方面,加大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家庭服务业的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培育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产业工人。依托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实体,组织本地区农村劳动力围绕二三产业开展以转移就业为目标的就业技能培训。对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在1个月内提供相应的培训信息或统筹组织参加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前掌握就业基本常识,至少掌握一项职业技能。
按要求,结合多元化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以“试创业”为重点的创业培训,参与开发休闲观光、农耕体验、健康养老、田园综合体等新兴业态项目;借力“互联网+”,对返乡农民工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信息技术培训,推进快递物流、农村淘宝等发展,促进创业成功率,激活农村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此外,做好技能扶贫培训,通过项目制方式,向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整建制购买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为贫困劳动力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使其至少掌握一项就业技能。
企业职工:
岗前有机会接受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企校双制、工学一体”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通知》要求,临沂市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行动,主要是发挥企业在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面向新录用的员工全面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完善政策措施和培训服务体系,促进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水平和转岗能力不断提升,加快建设规模大、结构优、技能精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力争2021年前,使企业职工在上岗前能接受一次相应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行动内容包括,开展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培训、推行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展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
据悉,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及岗位需求,按专业分工,对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由企业或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企业岗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岗位实操技能等内容。
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按要求,完善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政策,对企业新录用,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培训,经职业生涯公共课程和职工岗前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临报融媒记者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