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涛)7月2日,省人社厅通报,我省将两项就业补贴期限延长至年底,并出台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新举措。
我省积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贫困劳动力输出。推荐劳动者在县、省、省外顺利就业并在规定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就业人数给予每人500元、800元、1000元的就业补贴。该补贴期限将延长至2020年12月底。此外,原定于2020年6月底结束的“对小微企业新就业人员一次性发放1500元就业补贴”政策也延长至2020年12月底。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全省各县(市、区)今年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先上岗、后考证”的原则。加大事业单位特别是县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省内高校毕业生核定空缺岗位力度。对自愿到我省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支持国有企业在年度就业计划中增加高校毕业生招聘比例。
此外,未来政府投资的创业服务载体将提供至少15%的免费营业场所,支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两年内创业。鼓励创业园区吸引高校毕业生创业,并根据已落户高校的创业者数量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为每户不超过5000元。未能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将获得长达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编辑:王丹文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