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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独生子女服务的业务项目 独生子女多带来社会机会

9月11日,民政部门户网站发布的《民政部对“关于加快建立及完善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披露了民政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刘广平《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答复》由民政部于今年7月29日编写,文号为“韩民〔2019〕712号”。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刘广平,现任华东理工大学对外联络中心(校友事务中心)主任。

“您的建议针对性强,对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作用。”民政部在《答复》中指出,“现就有关问题,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答复如下。”

随后,在《答复》,民政部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专项家庭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等四个方面作出了具体答复。

在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民政部在《答复》中指出,“关于您提出的提升养老机构医务人员职称的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在养老机构从事医疗服务、陪护老年人的,可以根据其工作特点,按照属地原则,满足报名要求。考试合格后,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和聘用。

“关于您提出的‘尽可能提供职业准备岗位,吸引护理、康复技术等卫生技术和健康服务类高校毕业生从事专业护理服务’的建议,2008年,我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号文件,规定养老等民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养老等民政事业、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养老机构在护理和康复岗位比例上有完全的自主权,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聘用护理、康复等工作人员应当以养老机构设置的护理、康复岗位比例确定的岗位数量为基础。如有岗位空缺,养老机构将根据岗位聘用相关规定自行聘用。”民政部在《答复》说。

在推动养老志愿服务发展方面,民政部在《答复》中指出:“近年来,我部及相关部门积极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养老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大力支持养老志愿服务,通过邻里、亲友互助、志愿服务等方式积极发展养老互助。

“关于您提出的‘鼓励各级慈善机构、红十字会、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关爱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志愿活动’的建议,我部会同中国红十字会、全国老龄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红函〔2017〕1号),推动和支持红十字会参与养老服务。自2014年起,团中央每年举办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暨志愿者交流会,孵化培育了一批邻里守望、服务老人、临终关怀等志愿服务项目。在2018年的比赛中,邻里守望和为老人服务占了10%。例如,北京邮电大学启动了助老志愿服务项目,涉及36所高校,服务了8所高校的1.2万名老年人

最后,民政部在《答复》中强调,“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你们的建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规划,深化供给侧改革,积极构建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支撑、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我部将积极配合卫健委解决特殊家庭独生子女和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满足他们的合理诉求,并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服务项目和基本标准,优先满足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会同财政部继续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系统总结前三批试点经验做法,部署第四批试点改革。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保障农村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其脱贫提供健康保障。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对象,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定点医疗机构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通优先便利就医‘绿色通道’,帮助其解决就医方面的实际困难。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广泛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注,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