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5月6日电(记者何)记者6日从成都市科技局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成都市促进创业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政策措施》提出“吸引创投企业落户”“支持创投企业改善办公条件”“鼓励创投企业到成都投资”等20条政策措施。对创业投资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
营造良好的风险投资环境,需要吸引和培育优质的风险投资企业。《政策措施》支持创投企业改善办公条件,补贴创投企业购置、租赁办公用房,引导创投资源向科技创新空间集聚,给予创投企业入驻优质科技创新空间3年内最高减租500万元。
在支持创投企业开展投资活动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对在成都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将四川省外高新技术企业迁入成都的创投企业给予奖励,如果创投企业在成都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此外,《政策措施》还提出要充分发挥吸引创投企业投资的功能。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四川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并成功引进其落户成都或投资新项目的,风险投资企业管理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营造良好的风险投资环境,既要吸引高端风险投资人才来成都发展,也要培养本土天使投资人和高端风险投资人。《政策措施》提出了“支持创业投资人才申请‘付费金融人才’”、“落实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贡献奖励”、“强化本土天使投资人”等几项支持创业投资人才发展的措施。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入选“儿童金融人才”的高端创投人才,可享受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就学、医疗等不同层次的服务。
为充分发挥政府风险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政策措施》提出了“扩大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构建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激励机制”等几项措施。稳步扩大政府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天使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早期风险投资项目。
为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实施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国有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薪酬体系;允许国有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并持有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最多30%的股份;支持国有创投企业建立后续投资机制,允许国有创投企业核心人员以自有资金强制进行后续投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