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企业稳岗、促进就业创业、加强培训服务等一系列政策,确保当前和今后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实施意见》主要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就业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加大对稳定岗位的支持力度。参保企业不裁员或员工人数较少的,可退回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全年,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有望恢复的,将给予更多返还力度。
二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符合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15万元。小微企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新招聘人员达到现有员工的25%(100人以上企业的15%),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万名青年见习计划。2019年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适当提高。
四是积极实施培训。2019年,支持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在职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的,可由就业补助资金适当支持。2019年至2020年,对登记失业的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失能企业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在培训期间每天给予50元生活费补贴。同时,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条件将从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依法缴费3年以上放宽至依法缴费1年以上。
五是要提供强有力的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职工给予临时生活补助。
下一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采取印发配套文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各项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落到实处。(杨泽生杨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