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薄杰)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1年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请工作已启动,申请时间截至4月9日。
项目申请人应满足哪些条件?据介绍,申请人须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福建籍学生),或毕业后五年内(毕业证为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在福建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港澳台省毕业生和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毕业生)。申请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设立了个人独资、合资、合伙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是申报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请人在合营企业或单位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项目申请人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http://220.160.52.58),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项目申报。经过资格审查和项目评估,评估结果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公示和公布,资金将根据各项目的资助水平进行分配。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