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支持广大云岭青年扎根农村、聚焦农业创业、促进就业,云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以下简称“云南省青年创新协会”)、云南省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农保公司”)合作实施该计划,并结合全省青年创业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年创新贷款”支持项目。具体政策如下:
一、报名时间
从今天到2019年11月1日。
二、扶持对象
创业主体是云南省18至45岁的年轻农业企业家。即家庭农场、大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青年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小微农业企业,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支持行业
是粮食生产、畜牧养殖、蔬菜水果茶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业物资、农机农业技术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林业产业,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农村业态。具体行业划分见附件2。
四、贷款额度
经云南单农公司审核,符合“青创贷”项目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青年,由云南单农公司推荐向商业银行申请创业贷款,申请金额10万元至200万元。其中,适合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地区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系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农田基础设施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单个经营主体申请金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
五、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和综合收益情况,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贷款期限结束后,履行合同的借款人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需要续贷。
六、综合费率
“青创贷”项目综合利率由贷款利率和担保利率组成。2019年“青创贷”项目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6.5%/年。2019年后,银行贷款利率将根据各银行的贷款政策进行调整。本着“惠农惠农,保微利”的原则,云南单农公司以1.2%/年的利率为“青创贷”项目提供担保。其中,从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和带动建档的贫困人口占总数的10%以上,保障率为1%/年。“青创贷”项目实施期间,担保费率不做调整。
2019年度“青创贷”项目准入行业明细表
担保经营主体准入标准为:粮食生产、畜牧养殖、蔬菜水果茶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业物资、农机农业技术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农村业态。国家标准行业对应可访问的行业见下表。
行业代码行业代码行业A农林牧渔159其他水果种植1农业16坚果、油性水果、香料及饮料作物种植11粮食种植161坚果种植111水稻种植162油性水果种植112小麦种植163香料作物种植113玉米种植169茶叶及其他饮料作物种植119其他粮食种植1
70“青创贷”项目借款申请人准入和禁入标准
一、申请人为企业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须在2年以上(含2年),具有法人资格,股权清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申办授信业务须符合其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取得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或决议的同意。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主观恶意(须由原贷款行提供相关书面证明),且申请本次授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记录对应债务。
4.企业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稳定的经营收入,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金流转正常,能保障采购资金贷款的偿还。
5.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产品有较稳定的市场。
6.在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于企业贷款支付监管和货款回笼,并自愿接受农担公司和银行的信贷和结算监督。
7.农担公司和借款银行信贷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合作社及其他涉农经济组织参照企业准入条件。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最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主观恶意(须由原贷款行提供相关书面证明),且申请本次授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记录对应债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稳定的经营收入,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资金流转正常,能保障采购资金贷款的偿还。
4.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标准,产品有较稳定的市场。
5.在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于企业贷款支付监管和货款回笼,并自愿接受农担公司和银行的信贷和结算监督。
6.农担公司和借款银行信贷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借款主体(个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禁入标准
1.借款主体控股、作为最大股东参股或作为实际控制人投资小贷公司、典当公司、民间金融登记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高风险民间金融行业;借款主体涉及矿业投资(含采选和贸易)、化工、娱乐、房地产等投资以及两高一剩行业投资,不予准入。
2.借款主体从事的行业需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办理相应的许可证等行业准入证照,借款主体未按要求办理或无法取得行业许可证等行业准入证照的,不予准入。
3.借款主体负债过高,偿债周期内贷收比超过50%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不予准入。
4.借款主体存在法院失信被执行信息、欠税信息及受到责令停业整改以上行政处罚的,不予准入。
5.借款主体存在有涉黑、涉黄、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不予准入。
6.借款主体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不予准入。
要报名,找团委
有意愿的创业者可到经营场所所在乡镇(街道)团(工)委提出申请。
辛街乡团委联系方式:0875-3068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