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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企业:
根据《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号文件(任航社发〔2018〕107号)精神,2019年下半年开始申请无偿资助。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景区行政服务中心3110室(招公地18号)。
一、申报条件
该项目的无偿资助对象为在杭高校学生和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在五年内景区范围内设立注册企业,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创业项目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申请资助企业在满3个月以上.注册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在企业依法缴纳社保,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共贡献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大学生在杭申请创业资助须在校期间持有孵化证明,为景区转化的创业项目。申请资助的高校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申请人和高校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和大学生股东)未获得过大学生创业项目、国际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器或科技创业企业等市级专项资金(基金)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一般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对上一季度受理的项目进行评审,60分以上的项目分为六个等级进行资助: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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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免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需用A4纸打印,并在指定区域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两份)《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免费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2),要求打印在A3纸上(可续展页),其中“项目市场前景及发展规划(400字)”一栏另附一页,所有材料均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二份)在校大学生法定代表人、资助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并核对原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所有材料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两份)“信用杭州”无不良信用记录。(一式两份)三、申报需提交电子版材料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2)(要求格式与文件中表格格式完全一致)。
四、其他要求
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免费资助申请表
杭州西湖风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