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申领来哈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据报道,对到农村创办领办合作社、电商平台并正常运营两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万元。
1 《关于印发申领来哈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规〔2020〕8号):其制定的背景?
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2020〕11号)第四条要求,对在9个城区落户、首次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成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在农村设立合作社、电商平台且正常经营2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启动补贴5万元。
2具有哈尔滨市户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吗?
在答:,哈尔滨注册的毕业生在哈尔滨创业享受与上述同等待遇。
3.高校毕业生在哈尔滨9个市区落户,在哈尔滨所属9个县市办合作社,可以在哈尔滨申请这项补贴吗?
在哈尔滨市9个城区落户,合作社在我市9个县(市)农村注册的答:企业家,也可享受此政策。
毕业后两年内正常运营1年或2年以上的时间节点如何定义?
在答:,以学生在公司注册的时间为准。只要报名时间在毕业后两年内,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可以享受这项补贴。
申请人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吗?
来自答:的申请人可登录哈尔滨人才网,直接在网上办事大厅“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窗口提交资助申请,并按要求上传办理要求。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于永珍
编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