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水”吗?最近,一些相关的话题,如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和落户障碍,已经走到了风口浪尖。
有地方政府表示请理解: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质疑黑龙江省领导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享受哈尔滨市鼓励就业创业补贴的政策。
该名网友认为,根据国家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应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在人才引进等政策方面的同等政策。
对此,哈尔滨市政府8月31日回复:“《关于鼓励来哈就业创业落户的若干政策》规定:‘硕士是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暂不享受此政策。,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有地方政府郑重道歉:
有网友反映,他们是2017年以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他们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参加古杭锦旗、准格尔旗教师招考时,都是“学历不符,非全日制学历”的理由拒绝。人
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室和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应称,确实存在有关考试组织人员不了解相关政策,在资格审核时对非全日制学历未予通过的现象,为此郑重道歉。
这次,
不少网友却认为地方政府没做错:
“不承认非全日制学历很正常”、
“教师招聘总要有个门槛吧”、
“先把非全日制的水分挤一挤”
……
非全日制研究生真的很“水”吗?
事实上,教育部已经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招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
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完整的双证,唯一不同的是毕业证上的学习方式注明“非全日制”。根据国家政策,注明“非全日制”只是为了区分两者的学习方式,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换句话说,全日制和“不完全”统一考试、统一招生、培训标准和师资在,二者主要区别不是含金量高低,而是学习时间安排不同。是一样的
也许他们不知道之所以出现误解,大概率是一些地方政策的制定者,搞混了非全研究生与之前的在职研究生的关系。, 2016年开始的研究生教育改革,也不知道五部委关于做好非全日制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在2016年的如今的非全研究生,与过去的在职研究生并不是同一个概念。,国家取消了之前10月份的入学考试,然后在职者拿了硕士学位,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统一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一样,全国分数一样,招生程序一样。
在招聘活动中,
学历只是一个门槛,
/>过了这个门槛后,
还会有统一的面试、笔试,
这才是真正检验知识储备和应用能力的关卡。
如果一位应聘者明明应聘成绩很好,
却要因为不是全日制学历被刷掉,
这不是赤裸裸的“唯学历论”吗?
学历偏见要不得!
一些已经工作的年轻人想继续提升专业水平,接受非全日制的教育,不仅不丢人,反而是令人钦佩的事情。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作为继续教育的一种,本身就代表着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优秀观念,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与鼓舞。
随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更加专业化,学生的水平也会越来越高。对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一刀切”式否定态度,恐怕太过偏激。
中青评论
说到底,
学历是一个参考,
我们需要的是人才,
而不是学历本身!
地方“引才”却排斥非全研究生,
是偏见更是无知!
被曝光的鄂尔多斯相关部门,已为招考教师时区别对待非全研究生公开道歉。面对哈尔滨回复的“敬请谅解”,公众恐怕更有不谅解的权利。在“抢人大战”中,城市的善意,人才能够感受到。说是要吸引人才,却对非全研究生抱持偏见,这不是该有的姿态。
受疫情影响,今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不光是对非全研究生,对各种人才的误解与偏见,政府部门都应该带头纠正,而不是反过来带头。对此,相关部委也有必要介入。
红星新闻 舒圣祥
“非全”制研究生求职之痛的背后,
是根深蒂固的就业歧视,
也是人才评价机制“唯学历”痼疾!
地方招聘更应注重应聘者的实际能力,不管全日制还是“非全”,理应给考生一个公平竞争、证明自己的机会。
保障“非全”研究生享受平等就业权,需高校、用人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力、久久为功,努力改变这种“惯性歧视”,逐渐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反对就业歧视,促进平等就业,各地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应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像本次事件,也应当作为“负面典型”,成为镜鉴。
新京报 陈广江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事业部
责任编辑:刘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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