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刘广超通讯员尹光华
凌晨某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盗窃电动车后潜逃。警方对嫌疑人进行了检查和监控,并联系了他的家人,劝说他投票。在警方的压力下,8月1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主动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归还,并到漯河市公安局盐城分局勐庙派出所投案自首。
8月10日凌晨4时30分许,在漯河市郾城区勐庙镇一村租房的陈某,将停在院子里的白色电动自行车偷走后,逃之夭夭,无影无踪。在同一个院子里租了房子的刘,早上醒来发现自己的电动车被偷了,立即报案。
接到报警后,孟庙派出所民警李磊带领辅警郑雨航、孟灿峰赶赴现场调查。勘察现场后,他打电话查看了周围6台显示器,发现一名男子形迹可疑。由于监控录像不清晰,警察看不清嫌疑人,于是刘和附近的人指认了他。刘说,盗窃嫌疑人看起来像,一个曾经和他一起工作的男孩。他只知道自己18岁,是安徽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具体身份。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有许多人与陈某同名,他们无法确认自己的真实身份。
在调查过程中,李磊意外从一位知情人处得到线索,犯罪嫌疑人李的母亲嫁给了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乡的一个村庄。根据线索,民警调转方向,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经过多方努力,警方联系到犯罪嫌疑人李的家属,向其说明利害关系,并要求其劝说自首。
知道他的罪行被监视,警察正在追捕他。8月11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被迫将偷来的电动自行车还给刘。随后,陈某向孟庙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鉴定,在陈某被盗的电动自行车价值500元。目前,陈某已被依法从轻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