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新闻-今日福建]
大学生可以离校创业,创业期间可以申请保留学籍2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可走工商登记注册“绿色通道”,享受税收、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
昨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泉州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意见》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到2017年,泉州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孵化基地建设、创业项目扶持和创业培训。
政策的对象和条件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当年的大学生和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为独资或从事个体经营,或合资或合伙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高校毕业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的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据介绍,到2017年,全州将引领3000名大学生创业,支持县(市、区)、高校建设15个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每年评选资助10~20个优质大学生创业项目。
优惠政策
年限:毕业生毕业年限由原来的3年放宽到5年。
工商:工商部门要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设立“绿色通道”,对特殊人员和特殊部位优先办理。
税收:3年内实际发生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应依次扣除,扣除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降低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和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社保:大学生可以自主创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时间不超过2年。
创业补贴
启动资金:每年优先支持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评估后给予10万元以内的启动资金。
创业补贴:首次创业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资格,且已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其创业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个体户注册资本总额的20%,最高限额为每户不超过1万元。
创业投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享受相应的贴息。
租金补贴:租赁房屋用于在各类商务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以外创业的,由纳税所在地财政给予租赁房屋租金50%的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每年3000元,最多补贴2年。(海都记者曾秦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