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业培训最高补贴3000元
江西就业补助资金助力就业创业
南昌新闻网讯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发布《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号文,就业补贴资金将支持我省就业创业,给予就业创业人员多项补贴。
创业培训每人每天补贴100元
据了解,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类型、技术水平、培训时间在300-3000元/人的范围内确定,其中创业培训按照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确定,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六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为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费标准的70%,最低补贴不低于220元/人。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可享最高3年社保补贴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担任公益性岗位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企业),按照实际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对于灵活就业后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缴费的2/3。
对招用毕业年度大学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企业,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大学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自主创业,已登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失业人员成功创业
可享创业补贴5000元
在我省就业的企业家还可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据了解,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的人员为愿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极端贫困人群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1000元,每人可享受一次。
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业或者从事自主创业、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学生,以及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设立企业并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首次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农村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全媒体记者姜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