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案件法定全风险代理服务项目采购
1.项目编号:jssks2020-qz-039
2.项目名称:法律全风险代理服务项目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招标单位应单独装订以下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以下原件(或公共证书原件)必须由采购机构带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报名参加投标。如有伪造或虚假报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本单位的注册资格。
3.1.一般条件:
(1)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与本次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具有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国有企业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和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并在参加本次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提供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经营活动违法记录(提供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经营活动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证券金融纠纷、投资行业、公司商务、诉讼仲裁等特殊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成功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其中一份)
(八)经办律师具有相关辖区执业资格,并提供首席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
(9)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3.2.注册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参与本次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财政部门认可的国有企业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的,无需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5)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和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提供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的相关材料;
(7)提供参加本次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在证券金融纠纷、投资行业、公司商务、诉讼仲裁等特殊领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成功案例证明材料(可提供其中一份,以合同或判决书复印件为准);
(九)经办律师具有相关辖区执业资格,并提供首席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
4、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节假日除外)
4.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4.3.付款方式:购买标书时用现金支付。
5.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7.1.采购项目服务预算费率:全风险代理分类,最终赔偿金额不超过30%,法律服务费按最终赔偿金额的10%支付;超过30%不足60%的,按最终赔偿金额的15%支付法律服务费;超过60%的,按最终支付金额的20%支付法律服务费。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整(50000元)
备注:请认真阅读所有内容,做好必要的准备,按照文件要求详细填写和准备响应文件,并在上述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