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宁市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申请政府最高贴息不超过1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
一个
在广西有户籍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一秘推荐,持有创业培训证书);在城市工作半年以上的农民工(有创业培训证);农村转移劳动者(具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创业培训证)。
申请条件
2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无不良社会商业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和能力(应连续3个月以上正常经营,有一定自有资金和管理能力),个体户,自主创业,在南宁(含六县六市区三个开发区)有经营场所和注册地。
需要材料
三
贷款申请审查表、可行性分析表、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详情请在南宁创业指导服务网www.nncyw.net下载打印填写)。
贷款金额及还款期限
四
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还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经办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展期后的贷款不得贴现。
贴息比例
五
经财政部门贴现全额【注:无财政贴息的微利项目主要包括:建筑业、娱乐业、房地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让、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
申请途径
六
向本人居住的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提出申请
咨询:
七
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5505370
武鸣县就业服务中心:6223717
横县就业服务中心:7223634
宾阳县就业服务中心:8229179
上林县就业服务中心:5210276
马山县就业服务中心:6822183
隆安县就业服务中心:6522244
申请材料下载:
八
南宁市创业指导服务网:
编辑整理:江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