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个人的印象往往是一个符号和一句话。比如德鲁克可以直接想到“管理”,而克里斯腾森无疑是“创新”。是的,他被称为创新大师和“颠覆性创新”之父。
小克莱顿克莱顿克里斯滕森
过去,《创新者的窘境》 《创新者的解答》这样的书遍布商界,几乎每个公司都有“一只手”。书中真实的案例分析让很多创业者感到脊背发凉,因为“颠覆性创新”的威胁总是齐头并进,一代又一代的创新者颠覆了前辈,又被后辈颠覆;从市场边缘起步的新人,逐渐以各种方式攻击市场领导者。在彻底颠覆了整个市场之后,他们经常受到市场边缘新人的挑战。的确,“颠覆性创新”概念所形成的“创新者困境”确实深入人心,但这一理论只解释了“为什么?”但是没有提到“我该怎么办?”
时隔多年,克里斯滕森的新作《创新者的任务》是《创新者的窘境》的续集。这本书的主线是探索解决创新者困境的方法,总结起来就是“用户目标达成理论”。这个理论很简单,就是创新者需要清楚地知道:用户在生活中使用某种产品和服务来解决什么样的任务,用户愿意花钱“雇佣”相应的产品和服务,是因为产品和服务解决了他的问题。如果用最简单的话来解释,就是把价值的创造从用户的真实需求中推回来。比如用户并不是真的想买钻头,而是需要能在墙上打一个洞,而且这个洞可以穿过一条线.那么,解决线路穿墙问题的最佳服务方案无疑是最有价值的创新。
《创新者的任务》翻译:洪慧芳
现成的例子容易举,但为什么创新者和颠覆者的案例那么多?因为用户的需求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动态变化的,单个企业的业务发展往往有自己的系统——,也就是说很容易跟上需求的变化。
我们来说一个很多人都非常熟悉的案例:100多年前,福特公司的创始人亨利福特先生跑来跑去,问客户:“你们需要什么样更好的交通工具?”几乎每个人的回答都是:“我想要一匹更快的马”。从这个回答中,福特先生确定了用户的需求:更快到达目的地。至于“马”,目前只是用户能理解的解决方案。在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能创造一种交通工具,可以实现“更快到达目的地”,并让更多的人可以使用,这就是最具颠覆性的创新。事实上,福特汽车的发明和大规模生产是对马车行业的“颠覆性创新”。对于这样的创新,福特先生创造了流水线一样的生产模式,大大降低了造车成本。同时,通过相应的管理创新和激励政策,工人的收入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如此多的创新举措成就了福特T型车在汽车领域的地位。但也是福特先生的一句话:“客户可以选择各种颜色的车,因为只有黑色。”表现出他对用户真实需求变化的漠视。随着汽车的普及和道路交通状况的变化,用户购车的任务要求正在从“交通工具”向身份和个性的象征以及舒适体验的方向转变。对于已经拿到此前创新红利,将现有管理和生产模式调整到极致的福特来说,与下一个时代完成转型并不容易。于是,给了通用一个新的机会,通用通过特色风格和品牌推广,成功抢占了原本属于福特的市场,真正实现了颠覆。
亨利福特和他的T型车
一切都在变化,所以创新需要不断的变化和迭代。克里斯滕森认为,创新不取决于运气,而在于抓住用户的目标,围绕用户想要解决的问题构建解决方案。这其实和很多讨论创业和商业模式的书很像,比如《精益创业》和《四步创业法》,区别在于其他创业类的书比较多
关注从0到1的创新,这是创业公司得以迅速在市场立足的关键。而克里斯坦森则把关注的频谱尺度拉的很长,不只关注了从0到1,还关注了从1到N——这才是持续创新的关键。事实上我们也可以看到,太多的公司只是在实现了一次颠覆式创新,并收获了一票创新红利之后就很难再有新的颠覆了,毕竟一个公司也是一个系统,为了创新而构建的系统在有效满足了用户需求获得回报之后,就会更多的趋于稳定,针对已经明确的需求进行相应运作和发展,并将更多的注意力从用户转移到了利润、市场份额、竞争对手和资本市场等要素上去了,尤其是而对用户正在发生的变化开始有了距离,而且,对并没明确的需求而言,要让现有的系统去提供服务无疑是一种赌博,是完全不可能的——你不能用还不存在的解决方案去满足还没确定需求,但,这不就是创新吗?
创新确实有一些赌的成分,有很多运气要素,需要结合相应的环境下的技术实现可能,也必须考虑成本和收益,但从根本上而言,创新,就是洞见真实的需求、确定用户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然后再设计有效的解决方案去实现它。

《与运气竞争》译者:靳婷婷
所以,之前这本书的书名很实在的起成了《与运气竞争》,影响挺一般的,因为在中文语境中,这个名字并没有符合读者对克里斯坦森的普遍认知——没把“创新”放进去,从书名的变化到认可度的变迁,大概也能算作一个“用户目标达成理论”的证明吧——用户的需求是想要知道创新者该怎么办,而不是一个“与运气竞争”的结论。这回换了译者和名字,显得更繁琐了,却似乎更好的抓到了需求点——用户的真实需求往往是一个问题而非答案,在把解决方案递出来之前,先把问题理解并梳理清楚,才能真正提供帮助用户解决问题的服务。这同样也是创新者的任务。能便捷找到就近可搭乘的车辆出行是一个需求,Uber和滴滴便是当下最有效最可行的解决方案,比已有的出租车方案更好;可以在旅行时住到别人家里,认识新朋友,了解当地环境是一个需求,Airbnb便是有效的解决方案,比已有的旅馆酒店有趣……诸如此类的例子举不胜举,尤其是在近几年,随着应用领域相应技术的迅速发展,冒出了很多颠覆式创新,但真正实现颠覆性效应的创新的根本都来自于提供了能够满足真实需求的解决方案。所以,找到用户真实的需求是关键,而且需求还会变化和发展,永远会比解决方案多更多,这都是创新者的机会。
当然,在这本《创新者的任务》里,克里斯坦森不止全面的诠释了和论证了“用户目标达成理论”,还提出了具体的发现或者挖掘用户目标的方法和流程,甚至探讨了如何通过塑造企业文化来触达用户的真实需求,这涉及到了组织如何创造价值和传递价值了。毕竟市场,也就是用户需求是无形的手,而企业的管理和组织是有型的手,这两只手之间如何协作,创造价值提升价值是个极其宏大的问题,各有各的答案和实践经验。但当我们把视角抬高,不止关注于某些具体的成功和效果,而从关注社会进步的层面来看,就必须要从不断解决各种各样问题、满足各种各样的真需求开始了。
可以说,立场对了,就已经对了一半。当然,如何守住这种专注用户目标达成的立场,也是极其关键的问题,各种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皆由此而来,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创新者在完成创新之后的任务,亦或是领导者遭遇颠覆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