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我市出台
《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以来,
大学生生活补助的相关事项
便持续受到市民关注。
连日来,
多位市民
拨打潍坊广播电视报热线进行咨询,
“哪些大学生能够享受
潍坊市的大学生生活补助?
该政策对用人单位又有哪些要求?”
日前,
记者带着这些问题
咨询了相关部门。
补助对象及标准——
2018年后初次来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学生,
每人每月最高可补助3000元
记者了解到,不同学历的人领取的补贴标准不同。其中,对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以及来潍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全职劳动合同,且在潍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
对来新站(含创新实践基地,下同)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在站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最长期限为2年。
对企业、镇、村(社区)医院、学校新引进的研究生,以及来潍坊自主创业的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日制劳动合同,并在潍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期限3年。
对新引进的企业本科毕业生和来潍坊创业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全日制劳动合同,并在潍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元,期限1年。其中,“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补贴年限为3年。
值得注意的是,本办法中大学生是指自2018年1月1日后初次来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其中,第一次来市是根据第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潍坊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签约时间、企业注册时间等。不能作为第一次来潍坊的标准,在潍坊缴纳养老或医疗保险的申请人视同在潍坊缴纳社会保险。
此外,用人单位必须在潍坊注册。企业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或非专业生产经营并有应纳税所得额的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申请纳税;不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没有应纳税所得额的民办非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提出申请。
>申领及发放——
用人单位统一申报,
按季度发放补助
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其中,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纳税地同级人社部门申请;中央、省属驻潍及市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级及以下所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本地人社部门申请。
“其中,潍坊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大学生,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申报,派遣用工单位须在潍坊注册;在人事代理公司缴纳保险的大学生,其生活补助由发放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统一申报。”该工作人员说。用人单位按季度上报材料后,各级人社部门同步审核,上报审核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同时,用人单位需将申领人员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发放生活补助。其中,属于市人社局审核的生活补助,由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审核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专门账户,再由市人社局直接按季度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属于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的生活补助,参照市级流程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每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享受1个周期的补助政策。”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补助期限内在潍坊市域内变更工作单位的,可接续享受补助政策,补助期限累计计算。补助期满后,在潍坊市域内变更工作单位或离潍后又回潍工作的,不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申请所需材料——
1、生活补助申领材料
①《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2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需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有关证明,以上证件、证明须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汇总表》2份;
④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就业大学生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主创业大学生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领材料
①《潍坊市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补助申请表》2份;
②山东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进站博士后、设站单位、高校流动站联合培养三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进站博士在站期间考勤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潍坊广播电视报记者 杨钰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