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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宝这个软件靠谱吗,创业宝app可靠吗

去年4月,巨美溢价正式从纽交所退市并私有化,这也让为自己说话的前董事长陈欧哑口无言,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然而,在长期从热搜榜上消失后,北京海淀法院最近的一项判决让它再次回到了风口浪尖。近日,据相关媒体报道,陈欧利用技术手段或人为手段,在街头权力之外的另一创业项目中,非法获取Tik Tok的短视频和用户评论,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北京海淀法院判决向Tik Tok支付500万元。

很明显,从法院的判决来看,很明显这个APP是非法移动的。在短视频赛道上,Tik Tok和北阿托快手是大家都知道的两大巨头,受到微信流量加持的微视也处于强势地位。本案的另一个主角帅宝,是一个靠主短视频网络赚钱的接班人,试图通过靠网络赚钱来超越这个行业的弯道。

早在2018年,聚美优品就在其App的发现页面增加了短视频功能。用户可以通过观看视频领取购物红包,并在消费时扣除。2019年推出的淘宝,可以算是把聚美优产品的短视频业务分离出来的新APP,官方宣传中也有表述“这是一款看视频-做任务-获取利益的趣味APP”。

打开刷宝APP,它的首页和二屏几乎和现在的头部平台一样,而三屏的种草社区几乎和小红书一样。另外,看视频赚钱的模式和原来有趣的头条太像了。所以,难怪有网友说刷宝是集Tik Tok、小红书、趣味头条特点于一体的“缝怪”。

但在互联网世界,“模仿”是巨头的特权,“创新”是接班人安身立命的基础。由于Aauto Quicker和Tik Tok的两个头部平台相对,帅宝选择了模仿这条路,同时也用上了线上赚钱的“七伤拳”。在线赚钱模式本质上是平台方让用户以较低的价格贡献流量,然后以较高的价格卖给广告平台赚取差价,也就是通过出卖用户的时间来赚钱。

在这种情况下,刷宝需要用户停留足够长的时间,看足够多的广告,所以它也设计了一个相当繁琐的实现路径。用户用帅宝看视频后会得到“元宝”,元宝不仅会兑换成可以套现的余额,还有相当大的几率兑换成帅宝钻进行奖励,从而延长用户的取款期限。设计好线上赚钱模式之后,还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要有足够的内容让用户看到。

像有趣的头条一样,主要的在线赚钱模式是在娱乐用户的同时努力赚钱的体验。所以淘宝上的短视频内容需要足够有趣,否则以娱乐赚钱的基础就不存在了。但作为后起之秀,帅宝需要在巨头的马太效应下获得优秀的内容,而不推出类似现金招募创作者的激励计划,只能走“搬运”之路,即用友的内容满足自己的用户。

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携带的行为其实很容易被爬行动物察觉。当然,你有张,我用的是墙梯,办理行为总是由一些“热心”的用户来做,而平台方则采取“人不养官不究”的策略。竞争对手在通知自己平台的时候删除侵权内容,没有收到通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实上,已经有相当多的平台采用了这种被称为“避风港”原则的策略,并始终为自己辩护,“我们无法实时监控平台上发生的一切。”

所谓安全港原则,起源于美国1998年制定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案》 (DMCA),由“通知-取下程序”两部分组成。指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只提供空间服务。如果其链接或存储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如果能证明不是恶意并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内容,网络服务将提供。

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简而言之,就是互联网平台是可以无需为自家用户的行为负责,例如说微博就不需要为了目前陷入代孕弃养风波的女明星,在微博上的言行负责。


可以说避风港原则是互联网能够最终发展壮大,并得以改变世界的基础,而我国对于“避风港原则”的吸收和立法,则主要体现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条款中。在《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第12条亦规定,“没有证据表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侵权事实存在的,或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的,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次抖音与刷宝的诉讼中,抖音称刷宝APP中向公众提供非法抓取自抖音APP的短视频及用户评论,已取证的短视频数量就达到5万余条。而刷宝方面则表示涉案视频和评论均为用户上传,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其已将大部分涉案视频删除,余下1220条未删除视频所占比例较低,且具有合法来源,不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


从结果上来说,法院并没有采纳刷宝方面的说法。这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或许是因为避风港原则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被滥用,同时技术的发展导致避风港原则诞生的基础已经几乎不存在。过去很多企业使用“你通知、我删除、我免责”的套路来对抗反侵权行为,也打击了原创内容的热情。




更为重要的是,当年催生避风港原则的现实基础已经不存在。当年美国能够通过DMCA的重要原因,就是其法院认为由于网络服务提供商没有能力进行事先内容审查,通常事先对侵权信息的存在不知情。但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后,技术的进步让事先进行内容审查变成了可能,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和以深度学习及机器学习技术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成熟,让审核成为了各大互联网平台普遍采用的策略。


例如对于视频内容的审核,Facebook等平台已经实现了对整个视频进行逐一拆帧,然后用OCR文字识别检查字幕,通过自然语言处理(NLP)来分析具体内容;对于画面,则是图片识别;对于音频则使用将语音转文本,同时辅以音调识别。根据Facebook的说法,其系统只要判断视频的重合度达到4%以上,就会判定为侵权。




更加重要的是,这一套类似的审核系统并非是大厂专属。目前也有相当多的企业提供类似服务,使得初创企业即便没有能力自己做一套审核系统,但可以使用第三方的服务。因此在外界看来,这或许这就是法院判定刷宝的行为削弱了抖音的竞争优势,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理由。


从互联网巨头陷入反垄断风波,到如今避风港原则已经不能成为互联网企业的港湾,其实我们都在慢慢地见证,所熟悉的世界正在一点点的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