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次签订的是框架协议,这是一个双方合作意愿的框架协议。后续具体合作事宜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合作具体实施仍存在不确定因素,未来合作项目具体事宜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一、签署合作协议概述
1.2018年11月12日,延安必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投”)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为构建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发挥双方优势,推动公司医药健康战略快速实施,促进延安本土医药产业发展,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另一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注册资本:42022495.20万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楼B区
经营范围:风险投资业务;代理其他风险投资企业和其他机构或个人的风险投资业务;风险投资咨询业务;为初创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风险投资企业和风险投资管理顾问;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委托管理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准公开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资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限制类项目);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规划;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做市商;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深圳创投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一,持股2012.88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1、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打造一流的药物研究基地。深圳创投充分发挥产业投资优势,协助公司筛选优质产品和团队,推动培育高质量项目的药物研究基地。公司利用医药全产业链优势,聚焦万亿美元医药市场,以新药和仿制药研发为切入点,在陕西省建设国家一流医药研究基地。
2.讨论联合成立产业基金的可行性,包括激活延安红土基金。为促进延安产业发展,振兴地方经济,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投资支持发展前景优异的初创企业,为延安培养一批具有上市潜力的优秀企业。
3.在时机成熟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讨深圳创投进一步投资公司的可行性,继续参与公司的发展,为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提供支持,增强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深创投是深圳市政府1999年出资并引导社会资本出资设立的、专业从事产业投资的公司,其资本规模和投资能力在国内创业投资机构中均名列前茅。
公司与深创投基于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就公司在医药产业整合与发展上达成合作意向,有利于推动延安当地医药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公司医药大健康战略。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上述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公司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