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哥哥合伙创业,但不知道股权怎么分配。分配怎么可能合理?”
股权设计可以说是一项系统的、科学的研究。很多人可能明白其中的道理,但如何使用却是一个大问题;股权不是小事,但涉及到股权分配问题,就涉及到公司经营的根本问题。股权分配问题与兄弟失和有关,最终可能导致公司解散。
合伙始于商业,商业的基础是股权。对于风险投资伙伴来说,核心问题之一是如何设计风险投资的股权结构。股权应该如何分配?它一直是最困扰企业家的问题,也是创业企业治理中最重要的部分。
股权分配是企业家不得不面对的问题。而且,如果一开始处理不当,很可能为以后的经营失败埋下隐患。
苹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其持股比例的演变是45%30%15%离职;
一号店的创始人于刚和刘俊岭,他们创始团队持股比例的演变是100%20%11.8%离职;
NVC照明创始人吴长江将其持股比例从100%45%33.4%29.3%6.79%2.54%入狱。
这是一些知名企业,制造了很多噪音。大家可能都听说过,但我更想说的是,创始人股权纠纷引发的“死亡”案例更多!可惜企业刚盈利,刚走上正轨,刚准备因股权之争发力。
有人认为平均分配,其实最错误的方式就是把股权分成50-50份,而50-50份的结果就是没有决定分配的权利。蜜月期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没有什么纠纷。俗话说,同甘共苦难。到了一定阶段,出现分歧的时候,如果没有一个人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可能就没有人信服,最后的结果就是分道扬镳,创业失败。基于《公司法》规定的1/2决议规则和2/3特别决议规则,相对理想的股份分配是持有1/2以上的股份,更理想的是2/3以上。
假设一家创业公司有三个合伙人,一个负责内容,一个负责技术,一个负责销售,他们的资质都差不多(这也是大多数创业公司的标准组合)。此时股权应该如何分配?
总的原则是技术研发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而销售通常只在公司初创时带来短期的资源效应,市场功能介于两者之间。
因此,根据各自职能的综合效果,这三个职能的股权分配应该按照——技术、市场、销售从高到低排序。
股权分配的本质涉及两个根本问题:一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二是获取更多的资源使公司成功,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回报。
然而,影响电力分配比例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创造力的源泉。如果A提供了创造性的想法甚至专利技术,B不贡献;
商业计划准备。如果A/B前期准备做商业计划,C不参与;
经验和能力。包括行业、创业和商业经验、外部资源等
投入情况和机会成本。例如,C在一家大公司工作
高管,薪水丰厚,但辞职全身心参与,B在小公司工作,兼职参与。担任的职责。如有商务背景的A当CEO,技术背景的B当CTO;
资金投入。如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A投80万元,B投20万元。

创业企业做股权分配方案时,我们建议考虑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 关系到公司的事最大
股权分配是分天下的制度设计。但是,大家只有先打下天下,分天下才有意义。
因此,创业企业的股权配置应该有利于团结大多数人,群策群力把事业做好做大。否则,如果创业企业的事业做不起来,创始股东手里抓着100%的股票也只是一张废纸,甚至是100%的负债和义务。
2. 合理的资源配置
有人说,创业玩的就是个拼图游戏。创业企业的股权结构是表象,股权结构背后反映的是创业企业生存、发展可以对接的各种资源,诸如团队、技术、资本、渠道等。因此,创业企业的股权分配应有利于拼接利用上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实现财散人聚。
3. 合理分配控制权
在这里主要考虑两问题,即创业团队与外部资本控制权的分配,创始团队内部控制权的分配。
创业企业实现控制权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股权控制。但是,创业企业为了对接利用外部资源,创始团队的股权必然会持续被摊薄。股权被摊薄的情况下,创业企业还可以通过投票权委托、一致行动人与牛卡计划等实现控制权。

但是需要说明的一点就是,创业团队对企业的控制权是相对控制权,不是绝对控制权。一方面,创始团队应对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有控制权,另一方面,应该通过赋予外部股东对少数特定重大事项(主要指企业股权变更相关重大经济事项)的一票否决权以保护投资人作为小股东的权利,也实现创始团队与投资人之间权利的监督制衡。
4. 股权兑现
股权兑现主要针对创始团队。比如,某创始股东持有创业企业30%股权,但干满1年就拍屁股离职走人。如果允许这个已离职但不继续对创业企业做贡献的创始股东保留这30%股权,其他留下来继续创业的团队成员吭哧吭哧为他打工,这既不合理,也不公允。因此,对创始股东的股权设定股权兑现与离职时股权的回购制度很有必要。

有一句这样的老话,亲兄弟明算账,不管是与朋友还是亲戚、长辈进行合作,创业合伙都需要明确个人的出资、责任与利润分配,这样才能保证创业公司的长久平稳发展。
最后,余老师想说的是,股权分配问题是一种博弈,是不同角色之间的讨价还价,也取决于不同人的性格,没有一个标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