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十一”的临近,势必会再次掀起购物热潮。近日,宜城一网友在网上购买淘宝商家后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一次性赔偿原告货款十倍,共计20520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网购商品无中文标识
今年4月5日,宜城网友周乐(化名)登录Taobao.com,在网店购买了19罐澳洲进口月见草油软胶囊,售价2052元。4月11日下午,周乐收货后发现,购买的商品不仅没有中文标签,而且没有保健品的批准文号和标识。同时,周乐还发现这家网店的手机和电脑页面上的产品描述不一致。
那么,这些胶囊中所含的月见草油是一种新的食品原料吗?对此,周在今年5月咨询了国家健康与福利委员会。
5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复:“收到‘月见草油’的来信。经调查,我委未批准月见草油作为新的食品原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销售产品包装上的标签必须包括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规格、注册、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等。在中文中,进口预包装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也应当有说明书。对此,周乐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遂向相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付消费者10倍货款
法院认为,原告周乐与被告网店通过淘宝网签订的网购合同是有效的销售合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预包装食品无中文标签,中文标签说明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口。被告网店已违反中国相关法律。而且国家健康和福利委员会明确回复月见草油没有被批准作为新的食品原料。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退货,经营者还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同时,如果经营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
据此,相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退货(运费由网店承担),同时网店退还货款,一次性赔偿原告20520元。
法官提醒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与食品安全和营养相关的标签、标志和说明书的要求。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证明由海关放行;进口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和说明。没有中文标签、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口。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并注明食品产地和国内代理商的详细信息。否则,消费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10倍价格的赔偿。
法官提醒,合格的进口食品包装上应贴有中文标签(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名称和电话、制造商、国内经销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激光CIQ(中国检验检疫)标志和进口食品卫生证书。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确认这些要点尤为重要。
来源|相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