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 玲
在一次车祸中致残后,邹蜜坐轮椅完成了本科和研究生学业,出国攻读第二个硕士学位.现在她已经在重庆参加了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了笔试和面试,但是因为“双下肢无法锻炼”没能通过最后一次体检。中国残联维权处处长周建表示,正在与重庆市沟通,积极跟进,尽最大努力满足各方从事教师职业的愿望。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在保障残疾人就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地地方政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推动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努力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让他们用勤劳的双手过上更好的生活。
相关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约有8500万残疾人,约有3200万处于就业年龄。残疾人是我们大家庭的成员。对于残疾人来说,就业不仅仅是大意义上的工作,更是劳动权益的保障、自我价值的证明和人格尊严的体现。《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殊帮助,减少或者消除残疾和外界障碍的影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如果社会各界能够以积极友好的态度对待残疾人,促进他们就业,残疾人的就业环境将会大大改善。
尽可能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应该是促进就业、依法治国的常态。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特殊群体的态度。残疾人是我们大家庭的一员,他们需要全社会的帮助。相关标准要与时俱进,修订完善,淘汰过时条款,为残疾人就业打开窗口。上帝给了残疾人不幸,所以我们应该给他们更多的照顾。残疾人作为弱势群体,内心脆弱,需要关心和尊重。
同时,广大残疾人要正视自己,不要因为残疾而悲观失望,放弃自我,坚定信心,保持力量,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立志成才,在就业创业中干一番事业,实现人生价值。(吴玲)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