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EC环保币”传销一事,反诈简讯屡遭警告曝光,但仍有不少人执迷不悟,甚至恶语相向。早在2018年7月17日,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就破获了一起“GEC环保币”的巨额传销案,涉案人员达数十万人。
5月31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这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的二审判决。其中,“GEC环保币”发起人之一黄某某在逃,张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逃意味着被警方通缉。
原审判决显示,自2017年2月以来,“世界环保创业基金会”非法组织在互联网上搭建“GEC”平台,鼓吹GEC是区块链、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以GEC币兴衰为诱饵,组织线上线下活动,大力发展会员投资GEC币。
会员实名认证后加入组织,平台会送一台微云矿机。微云矿机在规定时间内生产GEC币后将停产,需要购买GEC币才能重新激活。会员可以在网络上购买微型、小型和大型云矿机,生产GEC币。该平台鼓励开发人员获得GEC硬币奖励,并通过重新投资各种采矿机器来输出GEC硬币。组织具有明显的隶属关系,根据直推人员数量和持有矿机的计算值标准,分为会员、公会会长、创业大使、环保大使、国际大使五个层级。
每级以发展号为返利和晋升依据,直接奖励人员收入的5%上线。卖家每次卖出GEC币,平台都会扣30%。扣除的GEC币用于支持平台运营,并按一定比例奖励公会会长及以上。
GEC集团发起人、组织者之一黄某某(在逃)在海南海口、云南丽江租赁房屋、购买设备作为客户工作室,指定被告人王伟负责工作室的全面工作,聘请潘某、黄某某、牟阳为工作人员,冒充世界环保基金会高管、GEC平台客户,利用平台后台为参与GEC环保创投币的人员提供实名认证、问题解决、密码修改、交易撮合、资金转账等服务。
肖某和张瑶知道GEC平台的运作机制是传销,他们还在平台上积极活动,分发平台链接招聘人员,宣传平台虚假信息,链接线上宣传课,直接吸引人参与,形成自己的“ipartment”公会和“姚橹公会”。公会还建立了微信群,利用微信和QQ群在群内传播GEC平台信息,宣传发展模式,倡导GEC币的增值前景
截至事件发生时,肖某开发的会员有229,086人,张开发的会员有49,049人。两人在MLM活动中都达到了创业大使的水平。小某通过发展线下人员获得GEC币,部分卖出后用于生活开销,买了一辆奔驰轿车。
公安机关通过音频公司的技术到场确认,截至2019年1月14日,黄金平台已发展会员超过200万。
根据原审判决,GEC平台领导和组织者设计的GEC虚拟数字货币,其交易合法性并未得到认可,宣称只会起起落落,吸引收入极高的客户,构建会员制模式。核心是通过开发人员,要求开发人员开发其他人员加入,开发人员是根据直接或间接滚动开发人员的数量。
计算或给付报酬的,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属于传销行为。肖某、张某遥在明知GEC货币没有源代码,明知国家全面禁止虚拟货币的平台交易情况下,为牟取利益,拉人头,推广该传销活动,不遗余力的建立微信群、QQ群,在群里夸大宣传投资GEC币稳赚不赔,在微信朋友圈发布GEC的宣传信息。二人为传销活动的实施和扩大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可以认定二人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
原判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照法律规定,分别判处五年到缓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万元到三万元不等。
宣判后,三被告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其中,王某上诉称GEC虚拟货币交易行为不是传销活动,自己仅系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只是领取工资,没有获利,不是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三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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