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吸纳就业 支持技能提升 支持自主创业 保障基本生活……
快看!我省哪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适合你
每日甘肃网12月12日讯(兰州晨报记者王思璇)鼓励企业(单位)吸纳就业,支持技能提升,支持自主创业(自主创业),保障基本生活.今年以来,我省出台了多项针对失业人员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12月11日,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梳理了当前甘肃省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 到企业就业职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新招聘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参加企业依托其培训机构开展的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将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不得超过就业技能培训中同类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60%。
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2.申请流程:企业申请员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时,需提供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企业申请代训补贴时,应向人社部门提供代训人员名册和当月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
经人社部门批准后,企业组织培训的,统一缴至基本存款账户;如果委托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将统一支付到培训机构基本存款账户。
2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聘用登记失业人员半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实施期限为2020年全年)。
2.补贴标准: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3.申请流程:企业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合格人员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支付表、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经人社部门申报材料核实公示无异议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奖励资金支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3 企业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招用符合就业困难条件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人员的单位。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就业困难条件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人员的单位。
2.补贴标准:对招收、安置符合条件人员的单位,按照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予以补贴,个人缴纳的除外。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外,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首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的年龄为准)。减免社会保险费期间,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可顺延。
3.申请流程:社会保险补贴先发后补,根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遵循以下要求:
聘用符合条件人员的单位应向当地社会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以任选其一,下同)、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按照规定向单位银行支付补贴资金
账户。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人员的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4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1.补贴对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2.补贴标准: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3.申领流程:需提交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章程,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原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5 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
2.补贴标准: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给予每人600元-1500元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职业分类和培训成本分A、B、C、D四类,A类1500元/人,B类1200元/人,C类1000元/人,D类600元/人。参加创业意识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培训补贴;参加创业能力培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600元的培训补贴;参加网络创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训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900元的培训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对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期间),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集中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
3.申领流程:上述人员需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等。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6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补贴对象: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补贴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按实际发生额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目录的,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3.申领流程:需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凭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申领补贴的仍需提供复印件。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7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1.补贴对象: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补贴标准: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还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3次。
3.申请流程:向创业项目所在地社区或乡镇承办单位提交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反担保措施等相关材料。
8 失业保险金
1.补贴对象: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补贴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申领流程:申领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申领人符合申领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申领人失业保险金。
9 失业补助金
1.补贴对象: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2.补贴标准: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确定,按月发放。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3.申领流程:申领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申领人符合申领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申领人失业补助金。
10 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1.补贴对象:《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2.补贴标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领取补助金期限为: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2年的,发2个月生活补助;满2年不满3年的,发3个月生活补助;满3年不满4年的,发4个月生活补助;满4年不满5年的,发5个月生活补助;满5年以上的,发6个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按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3.申领流程:申领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申领人符合申领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申领人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11 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
1.补贴对象: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2.申领标准: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3月。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与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停发情形参照失业保险金停发规定执行。
3.申领流程:申领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申领人符合申领条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申领人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